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丰党农办发〔2024〕15号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桑田镇人民政府、东坪乡人民政府、白舍镇人民政府、莱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纳入李毛仔等10户35人为监测对象(其中10户35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10户35人).xlsx
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丰党农办发〔2024〕15号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桑田镇人民政府、东坪乡人民政府、白舍镇人民政府、莱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纳入李毛仔等10户35人为监测对象(其中10户35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10户35人).xlsx
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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