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调查
土壤污染调查
(略) (略)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C02-11/03地 (略) (略) 昌州街道黄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略)° 纬度:北纬29.(略)°, (略) (略) (略) ,南临玉带河公园,东临荣昌大道,西临玉带河。本次调查面积为6100m2。
根据历史影像图及相关资料查询、周边人访谈等方式得知:地块在2011年前为农用地,期间未进行任何工业活动,东侧存在面积约2900m2堰塘,其中450m2在本次调查地块内;2011年地块东南侧荣昌大道开始建设,地块作 (略) 使用,并将平场作业中产生的弃土填入堰塘,地块存在扰动。2012至2017年,地块内未发生扰动。2017年 (略) (略) (略) 建设完成,并开展了二期建设(2019年建设完成),期间对周边进行平场,所产生的弃土运至地块内用于回填平场,此 (略) 域约3000m2,平场填土方量约9000m3(约3m高),并 (略) 域进行了硬化,其中2000m2建设为停车场,设置约100个车位,日车流量约为400辆; (略) 在地块东侧,占地约300m2,停车场与食堂间设置一个生活垃圾暂存点(现已拆除)。2020年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B1),但未进行建设。2024年9月,地块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A5)。自此,地块内无其他扰动。目前地块保持停车场硬化及周边绿化情况,无扰动,未发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整体环境较好。
根据业主提供的《红线范围图》和《规划图》可知,地块已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相关规定,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4个剖面样,2个表层样)。实际采集并送检21个土壤样品(另含3组平行样,1组运输空白和1组现场空白),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表1中基本项、pH、表2中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关注的污染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的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现行规划用地要求,可以进行开发利用。
(略) (略)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C02-11/03地 (略) (略) 昌州街道黄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略)° 纬度:北纬29.(略)°, (略) (略) (略) ,南临玉带河公园,东临荣昌大道,西临玉带河。本次调查面积为6100m2。
根据历史影像图及相关资料查询、周边人访谈等方式得知:地块在2011年前为农用地,期间未进行任何工业活动,东侧存在面积约2900m2堰塘,其中450m2在本次调查地块内;2011年地块东南侧荣昌大道开始建设,地块作 (略) 使用,并将平场作业中产生的弃土填入堰塘,地块存在扰动。2012至2017年,地块内未发生扰动。2017年 (略) (略) (略) 建设完成,并开展了二期建设(2019年建设完成),期间对周边进行平场,所产生的弃土运至地块内用于回填平场,此 (略) 域约3000m2,平场填土方量约9000m3(约3m高),并 (略) 域进行了硬化,其中2000m2建设为停车场,设置约100个车位,日车流量约为400辆; (略) 在地块东侧,占地约300m2,停车场与食堂间设置一个生活垃圾暂存点(现已拆除)。2020年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B1),但未进行建设。2024年9月,地块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A5)。自此,地块内无其他扰动。目前地块保持停车场硬化及周边绿化情况,无扰动,未发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整体环境较好。
根据业主提供的《红线范围图》和《规划图》可知,地块已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相关规定,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4个剖面样,2个表层样)。实际采集并送检21个土壤样品(另含3组平行样,1组运输空白和1组现场空白),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表1中基本项、pH、表2中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关注的污染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的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现行规划用地要求,可以进行开发利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