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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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中 (略) 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0月25日起,截止2024年1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中 (略) 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选址位于浙江省 (略) 苍南县灵 (略) 170-180号,总占地面积*.1m2,建筑面积*.9m2,最终达到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D=2.5km)

1

高黎村

北侧

约2097m

23

陈宅村

东北侧

约1797m

2

周林村

北侧

约1108m

24

下汇村

东北侧

约1930m

3

蔡家村

北侧

约1973m

25

苍南县星海学校

东南侧

约1074m

4

上汇村

北侧

约1662m

26

苍南县树人学校

东北侧

约324m

5

沪山村

西北侧

约2136m

27

苍南县外国语学校

西侧

约836m

6

山南村

西北侧

约1575m

28

站前小学

西北侧

约2145m

7

(略)

西北侧

约1360m

29

苍南中学

西南侧

约2477m

8

百丈村

西北侧

约1320m

30

渎浦小学

西南侧

约1111m

9

塘下村

西南侧

约697m

31

苍南县民族中学

南侧

约2190m

10

上刘村

西南侧

约622m

32

(略)

西北侧

约1680m

11

渎浦新村

西南侧

约1216m

33

苍 (略)

东南侧

约1377m

12

(略)

西南侧

约1644m

34

(略)

东南侧

约1981m

13

(略)

西南侧

约2158m

35

灵溪八中

西北侧

约2677m

14

红星村

南侧

约1094m

36

①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1076m

15

大浃头村

北侧

约88m

37

②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1199m

16

(略)

东南侧

约1657m

38

③规划居住用地

西侧

约685m

17

汤家垟村

东南侧

约1773m

39

④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约274m

18

郭家车村

东南侧

约2229m

40

⑤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358m

19

镇江村

东南侧

约2500m

41

⑥规划居住用地

东侧

约759m

20

华山村

东侧

约960m

42

⑦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1802m

21

下刘村

东北侧

约2156m

43

⑧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498m

22

三禾村委会

东北侧

约771m

44

⑨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1392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 (略) 理厂。 (略) 理厂出水执 (略) 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的数据,集中式城镇生 (略) 理厂中出现超标的2家废水排污单位,苍南县河 (略) 理厂未在其列,故能够达标排放。根据监测数据现状已实际投 (略) 理能力*吨/日, (略) 理量为7.*吨/日, (略) 理厂工况负荷为82.4%, (略) 理负荷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2m3/d(3600m3/a), (略) 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 (略) (略) 理能力占比为0.008%,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 (略) (略) 理 (略) 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 (略) 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 (略) 理 (略) 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由于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略) 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 (略) 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 (略) 域,以确保大气环 (略) 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项 (略) 域东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大浃头村民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 (略) 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 (略) 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挤出拉丝、淋膜复合、吹膜、配套回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DA001排气筒45m高空排放;彩印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的彩印车间,并保持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统一经“旋转式有机废气蓄热氧化炉(RTO)”装置或采用其他高 (略) (略) 理后引至屋顶DA002排气筒45m高空排放;普印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 (略) 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略) 。项目 (略) 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冷却水沉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袋、废印刷辊、废印刷版、 (略)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墨渣、废抹布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中 (略) 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位于 (略) 苍南县灵 (略) 170-180号,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 (略) 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中 (略)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略) (略) 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浙江中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中 (略) 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0月25日起,截止2024年1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中 (略) 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选址位于浙江省 (略) 苍南县灵 (略) 170-180号,总占地面积*.1m2,建筑面积*.9m2,最终达到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D=2.5km)

1

高黎村

北侧

约2097m

23

陈宅村

东北侧

约1797m

2

周林村

北侧

约1108m

24

下汇村

东北侧

约1930m

3

蔡家村

北侧

约1973m

25

苍南县星海学校

东南侧

约1074m

4

上汇村

北侧

约1662m

26

苍南县树人学校

东北侧

约324m

5

沪山村

西北侧

约2136m

27

苍南县外国语学校

西侧

约836m

6

山南村

西北侧

约1575m

28

站前小学

西北侧

约2145m

7

(略)

西北侧

约1360m

29

苍南中学

西南侧

约2477m

8

百丈村

西北侧

约1320m

30

渎浦小学

西南侧

约1111m

9

塘下村

西南侧

约697m

31

苍南县民族中学

南侧

约2190m

10

上刘村

西南侧

约622m

32

(略)

西北侧

约1680m

11

渎浦新村

西南侧

约1216m

33

苍 (略)

东南侧

约1377m

12

(略)

西南侧

约1644m

34

(略)

东南侧

约1981m

13

(略)

西南侧

约2158m

35

灵溪八中

西北侧

约2677m

14

红星村

南侧

约1094m

36

①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1076m

15

大浃头村

北侧

约88m

37

②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1199m

16

(略)

东南侧

约1657m

38

③规划居住用地

西侧

约685m

17

汤家垟村

东南侧

约1773m

39

④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约274m

18

郭家车村

东南侧

约2229m

40

⑤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358m

19

镇江村

东南侧

约2500m

41

⑥规划居住用地

东侧

约759m

20

华山村

东侧

约960m

42

⑦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1802m

21

下刘村

东北侧

约2156m

43

⑧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498m

22

三禾村委会

东北侧

约771m

44

⑨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1392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 (略) 理厂。 (略) 理厂出水执 (略) 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1.5(3)mg/L、总氮≤12(15)mg/L)。

根据《 (略) 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的数据,集中式城镇生 (略) 理厂中出现超标的2家废水排污单位,苍南县河 (略) 理厂未在其列,故能够达标排放。根据监测数据现状已实际投 (略) 理能力*吨/日, (略) 理量为7.*吨/日, (略) 理厂工况负荷为82.4%, (略) 理负荷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2m3/d(3600m3/a), (略) 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 (略) (略) 理能力占比为0.008%,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 (略) (略) 理 (略) 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 (略) 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 (略) 理 (略) 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由于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略) 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 (略) 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 (略) 域,以确保大气环 (略) 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项 (略) 域东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大浃头村民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 (略) 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 (略) 理厂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挤出拉丝、淋膜复合、吹膜、配套回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DA001排气筒45m高空排放;彩印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企业设置独立密闭的彩印车间,并保持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统一经“旋转式有机废气蓄热氧化炉(RTO)”装置或采用其他高 (略) (略) 理后引至屋顶DA002排气筒45m高空排放;普印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 (略) 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略) 。项目 (略) 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冷却水沉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袋、废印刷辊、废印刷版、 (略)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墨渣、废抹布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中 (略) 年产*吨高强度食品级吨袋建设项目位于 (略) 苍南县灵 (略) 170-180号,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 (略) 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中 (略)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略) (略) 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浙江中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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