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2024年体育为民突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2024年体育为民突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2024年体育为民突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体函〔2024〕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对体育馆消防系统功能恢复、智能化改造、部分设施维修和康居青少年智慧体育公园的健身器材新增完善,原则同意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 (略) 编制的《2024年体育为民突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402-(略)-04-05-(略)
项目集中建设单位: (略)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二、项目建设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体育馆、康居青少年智慧体育公园。
四、项目类型: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体育中心:消防系统功能恢复、智能化系统改造、路灯系统改造、体育馆运动地板维修、建筑设施维修等;2.康居青少年智慧体育公园健身设施:实施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划线)、灯光球场、儿童健身器材、装备式练习滑板设备、智慧健身系统等。
六、项目建设期:约1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六、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 (略) ”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 (略) 、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落实好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安全措施;落实好节水“三同时”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并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批文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函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2024年体育为民突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体函〔2024〕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对体育馆消防系统功能恢复、智能化改造、部分设施维修和康居青少年智慧体育公园的健身器材新增完善,原则同意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 (略) 编制的《2024年体育为民突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402-(略)-04-05-(略)
项目集中建设单位: (略)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二、项目建设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体育馆、康居青少年智慧体育公园。
四、项目类型: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体育中心:消防系统功能恢复、智能化系统改造、路灯系统改造、体育馆运动地板维修、建筑设施维修等;2.康居青少年智慧体育公园健身设施:实施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划线)、灯光球场、儿童健身器材、装备式练习滑板设备、智慧健身系统等。
六、项目建设期:约1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六、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 (略) ”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 (略) 、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落实好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安全措施;落实好节水“三同时”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并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批文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函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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