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5日-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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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5日-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5日-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略)、(略)(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47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阿古拉大 (略) (略) 邮编:(略)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略) (略) 关于通辽梅花年产(略)吨味精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4]34号

2024年10月15日

2

(略) (略) 关于内蒙古 (略) 年处理(略)吨铝灰、铝渣、电解槽大修渣(危险废物)项目综合利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4]35号

2024年10月16日

通环审〔2024〕34号.pdf

通环审〔2024〕35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5日-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略)、(略)(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47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阿古拉大 (略) (略) 邮编:(略)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略) (略) 关于通辽梅花年产(略)吨味精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4]34号

2024年10月15日

2

(略) (略) 关于内蒙古 (略) 年处理(略)吨铝灰、铝渣、电解槽大修渣(危险废物)项目综合利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4]35号

2024年10月16日

通环审〔2024〕34号.pdf

通环审〔2024〕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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