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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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安排实施了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项目。现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投入185.#元,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中介组织和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组织输转到县外省内和省外(除天津外)就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按县外省内就业每人300元、省外 (略) (除天津外)就业每人6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185.#元,支付率100%。

2.项目实施结果:经本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 (略) 汇总公示后,通过“一卡通”资金管理系统发放3735人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务工补助资金185.#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户内,项目实施完成。

3.检查验收结果:项目实施结束后, (略) 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的主观能动性和外出转移就业的积极性,使3735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公示期10天(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0月25日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安排实施了庄浪县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项目。现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投入185.#元,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中介组织和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组织输转到县外省内和省外(除天津外)就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按县外省内就业每人300元、省外 (略) (除天津外)就业每人6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185.#元,支付率100%。

2.项目实施结果:经本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 (略) 汇总公示后,通过“一卡通”资金管理系统发放3735人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务工补助资金185.#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户内,项目实施完成。

3.检查验收结果:项目实施结束后, (略) 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的主观能动性和外出转移就业的积极性,使3735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公示期10天(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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