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湛麻府征通〔2024〕18号

   (略) 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麻章镇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李家坡村李家坡股份经济合作社、甘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3256公顷(合49.884亩), (略) (略) 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略) 医疗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疏港大道东南侧、 (略) 西侧的土地共3.3256公顷(合49.884亩)。其中涉 (略) (略) 麻章镇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李家坡村李家坡股份经济合作社、甘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二、土地现状

  总面积为3.3256公顷(合49.884亩),其中农用地2.4237公顷、建设用地0.9019公顷。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 (略) 医疗项目用地,属于政府织实施的公共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的有关规定,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元/公顷(#元/亩)标准执行。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执行。

  六、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的通知》(湛府规〔2024〕2号)执行。

  3.社保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的有关规定, (略) 征地社保费按 (略) 片综合地价(8.#元/亩)的26%计提,该批次用地总面积3.3256公顷(合49.884亩),征地社保费为111.#元。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方式确认。该批次用地被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算为准。

  七、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到麻章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以征地工作组现场调查结果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请相互转告。

  八、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 (略) (略) (略) 提出。

  原湛麻府征通〔2023〕26号公告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黎岱嘉,联系电话:0759-#)




  湛麻府征通〔2024〕18号

   (略) 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麻章镇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李家坡村李家坡股份经济合作社、甘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3256公顷(合49.884亩), (略) (略) 2024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略) 医疗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疏港大道东南侧、 (略) 西侧的土地共3.3256公顷(合49.884亩)。其中涉 (略) (略) 麻章镇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李家坡村李家坡股份经济合作社、甘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二、土地现状

  总面积为3.3256公顷(合49.884亩),其中农用地2.4237公顷、建设用地0.9019公顷。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 (略) 医疗项目用地,属于政府织实施的公共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的有关规定,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元/公顷(#元/亩)标准执行。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执行。

  六、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2023修订)的通知》(湛府规〔2024〕2号)执行。

  3.社保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的有关规定, (略) 征地社保费按 (略) 片综合地价(8.#元/亩)的26%计提,该批次用地总面积3.3256公顷(合49.884亩),征地社保费为111.#元。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方式确认。该批次用地被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算为准。

  七、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到麻章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以征地工作组现场调查结果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请相互转告。

  八、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 (略) (略) (略) 提出。

  原湛麻府征通〔2023〕26号公告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黎岱嘉,联系电话:075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