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报告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报告的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报来《关于审批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建办函〔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7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的行政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2407-(略)-04-04-(略))。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建设(地点为给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数字工程子系统、数字住房子系统、数字城建子系统、数字审管子系统、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等8个子系统。一是新建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新建基础支撑模块、数据采集接入模块、数 (略) 理模块、数据资源库管理模块、数据共享服务模块等5个功能模块,并实现与江 (略) 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数据驱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我省住建领域科学决策、精细管理、主动服务水平。二是新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地理数据管理模块、地图管理模块、开发支持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等4个功能模块,基于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略) 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 (略) 规划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三是新建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BIM模型管理模块、BIM可视化管理模块、BIM监管应用模块等3个功能模块,进一步推动BIM正向协同设计,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运维等过程中的深化应用,提升发展效能。四是新建数字工程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模块、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模块等2个模块,对工程造价数据进 (略) 理和分析,实现数据共享、模块联动和动态管理,实现跨层级、 (略) 、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五是新建数字住房子系统。主要包含新建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子模块、电子档案管理子模块等2个模块,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贷款子模块,并配置1年电子签名及视频面签功能,推进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转型。六是数字城建子系统。主要包括新 (略) 体检评估信息模块、 (略) 燃气安全数字监管模块等2个模块,统筹 (略) 体检、信息评估工作,打造智慧燃气监管模块,提升燃气风险防控的时效性和主动性, (略) “烟火气”。七是数字审管子系统。主要包括升级改造江西省住建云行政审批模块,新建江西省企业业绩信息、个人业绩信息申报模块,江西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等2个模块,满足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完成全省企业/个人业绩的补录工作,并对业绩信息进行管理与公示,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八是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主要包括新建用户登录、门户首页、个人中心、动态要闻等4个模块,并与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系统、“赣政通”系统、“赣服通”系统、江西省 (略) 、江西省 (略) 、 (略) 、江西省 (略) 等平台的业务对接,将住建云一期、住建云二期、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现有系统按照数字住建系统“1+2+N”整体架构整合。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942.(略)元,资金由省财政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排。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概算核定表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软件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件开发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监理费估算金额分别为34.(略)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0月17日 |
附件2
概算核定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 | 备注 |
一 | 工程费 | 1806.58 | 一=1~8 |
1 | 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 583.96 | |
2 |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 | 147.88 | |
3 | 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 | 117.36 | |
4 | 数字工程子系统 | 293.86 | |
4.1 | 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模块 | 110.70 | |
4.2 | 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模块 | 183.16 | |
5 | 数字住房子系统 | 128.52 | |
5.1 | 江西省直公积金管理模块升级改造 | 128.52 | |
6 | 数字城建子系统 | 314.61 | |
6.1 | (略) 体检评估信息模块 | 294.45 | |
6.2 | (略) 燃气安全数字监管模块 | 20.16 | |
7 | 数字审管子系统 | 175.82 | |
7.1 | 江西省住建云行政审批模块升级改造 | 24.36 | |
7.2 | 江西省企业业绩信息、个人业绩信息申报模块 | 82.76 | |
7.3 | 江西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 | 68.70 | |
8 | 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 | 44.5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16.48 | 二=1~5 |
1 | 项目管理费 | 25.50 | |
2 | 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 36.13 | |
3 | 可研编制费 | 8.42 | |
4 | 项目监理费 | 34.43 | |
5 | 等保测评费 | 12.00 | |
三 | 预备费 | 19.23 | (一+二)*1% |
四 | 总计 | 1942.29 | 四=一+二+三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报来《关于审批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建办函〔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7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的行政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江西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2407-(略)-04-04-(略))。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建设(地点为给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数字工程子系统、数字住房子系统、数字城建子系统、数字审管子系统、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等8个子系统。一是新建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主要包括新建基础支撑模块、数据采集接入模块、数 (略) 理模块、数据资源库管理模块、数据共享服务模块等5个功能模块,并实现与江 (略) 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数据驱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我省住建领域科学决策、精细管理、主动服务水平。二是新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地理数据管理模块、地图管理模块、开发支持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等4个功能模块,基于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略) 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 (略) 规划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三是新建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BIM模型管理模块、BIM可视化管理模块、BIM监管应用模块等3个功能模块,进一步推动BIM正向协同设计,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运维等过程中的深化应用,提升发展效能。四是新建数字工程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模块、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模块等2个模块,对工程造价数据进 (略) 理和分析,实现数据共享、模块联动和动态管理,实现跨层级、 (略) 、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五是新建数字住房子系统。主要包含新建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子模块、电子档案管理子模块等2个模块,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贷款子模块,并配置1年电子签名及视频面签功能,推进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转型。六是数字城建子系统。主要包括新 (略) 体检评估信息模块、 (略) 燃气安全数字监管模块等2个模块,统筹 (略) 体检、信息评估工作,打造智慧燃气监管模块,提升燃气风险防控的时效性和主动性, (略) “烟火气”。七是数字审管子系统。主要包括升级改造江西省住建云行政审批模块,新建江西省企业业绩信息、个人业绩信息申报模块,江西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等2个模块,满足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完成全省企业/个人业绩的补录工作,并对业绩信息进行管理与公示,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八是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主要包括新建用户登录、门户首页、个人中心、动态要闻等4个模块,并与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系统、“赣政通”系统、“赣服通”系统、江西省 (略) 、江西省 (略) 、 (略) 、江西省 (略) 等平台的业务对接,将住建云一期、住建云二期、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现有系统按照数字住建系统“1+2+N”整体架构整合。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942.(略)元,资金由省财政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排。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概算核定表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省数字住建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软件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软件开发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监理费估算金额分别为34.(略)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0月17日 |
附件2
概算核定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 | 备注 |
一 | 工程费 | 1806.58 | 一=1~8 |
1 | 江西省住建大数据中心 | 583.96 | |
2 |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管理子系统 | 147.88 | |
3 | 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管理子系统 | 117.36 | |
4 | 数字工程子系统 | 293.86 | |
4.1 | 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模块 | 110.70 | |
4.2 | 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模块 | 183.16 | |
5 | 数字住房子系统 | 128.52 | |
5.1 | 江西省直公积金管理模块升级改造 | 128.52 | |
6 | 数字城建子系统 | 314.61 | |
6.1 | (略) 体检评估信息模块 | 294.45 | |
6.2 | (略) 燃气安全数字监管模块 | 20.16 | |
7 | 数字审管子系统 | 175.82 | |
7.1 | 江西省住建云行政审批模块升级改造 | 24.36 | |
7.2 | 江西省企业业绩信息、个人业绩信息申报模块 | 82.76 | |
7.3 | 江西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 | 68.70 | |
8 | 江西省数字住建管理门户 | 44.5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16.48 | 二=1~5 |
1 | 项目管理费 | 25.50 | |
2 | 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 36.13 | |
3 | 可研编制费 | 8.42 | |
4 | 项目监理费 | 34.43 | |
5 | 等保测评费 | 12.00 | |
三 | 预备费 | 19.23 | (一+二)*1% |
四 | 总计 | 1942.29 | 四=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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