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年处理2.5万吨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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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年处理2.5万吨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我单位公开黑 (略) (略) 年处理2.*吨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附件链接: http://**

提取码: jk14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我单位公开黑 (略) (略) 年处理2.*吨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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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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