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广东特 (略) 委托广东 (略) 编制《广东特 (略) 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需要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特 (略) 拟投资(略)万元在湛江经济技 (略) 东海岛通港大道以西、 (略) 以北建设广东特 (略) 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118吨高端聚烯烃产品。项目总占地面积(略).3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造粒车间、仓库、罐区等以及环保、电力、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http://**(提取码:ya76);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广东特 (略) 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上文)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特 (略)
联系人:梁万杰 电话:(略)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湛 (略) 东海 (略) 一号东海大厦1013M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广东特 (略)
2024年10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广东特 (略) 委托广东 (略) 编制《广东特 (略) 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需要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特 (略) 拟投资(略)万元在湛江经济技 (略) 东海岛通港大道以西、 (略) 以北建设广东特 (略) 高端特种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118吨高端聚烯烃产品。项目总占地面积(略).3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造粒车间、仓库、罐区等以及环保、电力、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http://**(提取码:ya76);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广东特 (略) 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上文)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特 (略)
联系人:梁万杰 电话:(略)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湛 (略) 东海 (略) 一号东海大厦1013M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广东特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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