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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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略) 特区 (略) 建设的创智云城项目位 (略) 西丽留仙大道以南, (略) 以西,宗地号T501-0070,于2023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改4)号)。现用地 (略) 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总平面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宗地总建筑面积由#.61平方米调整为#.52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31平方米调整为#.51平方米(研发用房由#.05平方米调整为#.10平方米,地上商业由#.26平方米调整为#.38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2052.99平方米调整为2181.99平方米(地下商业由2052.99平方米调整为2181.99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07平方米调整为#.13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641.45平方米调整为668.06平方米,架空休闲空间由3368.65平方米调整为3315.20平方米,骑楼下方空间由370.99平方米调整为365.99平方米,架空停车场3013.29平方米与停车场96.23平方米合并调整为架空停车场2965.19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5270.66平方米调整为5351.86平方米,自行车租赁点由67.80平方米调整为70.83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4平方米调整为#.89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75平方米调整为#.20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6298.95平方米调整为6212.30平方米,风井由11.54平方米调整为20.59平方米, (略) 公共通道37.80平方米)。折算绿地面积由1048.45平方米调整为1173.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由7.19%调整为8.04%。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西丽留仙大道以南, (略) 以西,T501-0070宗地内。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7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 (略)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注明“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1.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pdf

   (略) 特区 (略) 建设的创智云城项目位 (略) 西丽留仙大道以南, (略) 以西,宗地号T501-0070,于2023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G#(改4)号)。现用地 (略) 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总平面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宗地总建筑面积由#.61平方米调整为#.52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31平方米调整为#.51平方米(研发用房由#.05平方米调整为#.10平方米,地上商业由#.26平方米调整为#.38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2052.99平方米调整为2181.99平方米(地下商业由2052.99平方米调整为2181.99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07平方米调整为#.13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641.45平方米调整为668.06平方米,架空休闲空间由3368.65平方米调整为3315.20平方米,骑楼下方空间由370.99平方米调整为365.99平方米,架空停车场3013.29平方米与停车场96.23平方米合并调整为架空停车场2965.19平方米,消防避难空间由5270.66平方米调整为5351.86平方米,自行车租赁点由67.80平方米调整为70.83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4平方米调整为#.89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75平方米调整为#.20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6298.95平方米调整为6212.30平方米,风井由11.54平方米调整为20.59平方米, (略) 公共通道37.80平方米)。折算绿地面积由1048.45平方米调整为1173.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由7.19%调整为8.04%。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西丽留仙大道以南, (略) 以西,T501-0070宗地内。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7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 (略)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注明“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创智云城4标段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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