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捷美 (略) 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湖北捷美 (略) (略) 建设“湖北捷美 (略) 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捷美 (略) 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南城街道太白大道以西、前进大道以南、创业大道以西
建设单位:湖北捷美 (略)
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湖北捷美 (略) 拟投资(略)元在 (略) (略) 南城街道太白大道以西、前进大道以南、创业大道以西建设“湖北捷美 (略) 锂电池梯次利用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废锂电池及废极片等综合利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捷美 (略)
地址: (略) (略) 南城街道太白大道以西、前进大道以南、创业大道以西
联系人:柳志刚
联系方式:(略)
邮箱:*@*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稚 (略)
四、征求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 (略) 址:http://**_(略).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示单位:湖北捷美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