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天柏组团30-2/0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宜宾市叙州区天柏组团30-2/0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地块概况
(略) (略) 天柏组团30-2/01(2)地块位于柏溪街道 (略) 柏悦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43.1亩(#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2′34.#″、北纬28°42′35.#″。
二、地块使用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该地块位于 (略) ,呈北高南低状。为缩短该地块的开发进程,目前地块内设有现场施工单位进行地块平整及地基建设,挖出的山体原石堆存于地块内部;已在地块边界进 (略) 理,能禁止垃圾、固废等污染物进入场地内,调查期间,地块无明显异味,无固废堆放与倾倒现象发生。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叙州19号](2022年12月28日)”,本地块现规划作为“R21二类住宅用地”进行开发使用。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本次调查采集1次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31份。
根据监测结果,pH不评价;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的含量全部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土壤中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砷的含量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附录A表A.1中水稻土砷的背景值;土壤中锰、钼、铊、钡、硒、总铬、氟化物的含量全部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文件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的要求, (略)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按程序要求应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全部低于GB #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地下水中地块内监测点和清洁对照点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进行第三阶段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地块相关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一、地块概况
(略) (略) 天柏组团30-2/01(2)地块位于柏溪街道 (略) 柏悦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43.1亩(#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2′34.#″、北纬28°42′35.#″。
二、地块使用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该地块位于 (略) ,呈北高南低状。为缩短该地块的开发进程,目前地块内设有现场施工单位进行地块平整及地基建设,挖出的山体原石堆存于地块内部;已在地块边界进 (略) 理,能禁止垃圾、固废等污染物进入场地内,调查期间,地块无明显异味,无固废堆放与倾倒现象发生。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叙州19号](2022年12月28日)”,本地块现规划作为“R21二类住宅用地”进行开发使用。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本次调查采集1次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31份。
根据监测结果,pH不评价;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的含量全部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土壤中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砷的含量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附录A表A.1中水稻土砷的背景值;土壤中锰、钼、铊、钡、硒、总铬、氟化物的含量全部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文件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的要求, (略)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污染源,按程序要求应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全部低于GB #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地下水中地块内监测点和清洁对照点监测结果均低于评价标准,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进行第三阶段场地详细调查工作,地块相关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