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华电(阳谷) (略)
项目名称: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风电 (略) 阳谷县金斗营镇、高庙王镇和李台镇及周边(23台)、 (略) 阳谷县阿城镇、张秋镇及周边(3台);升压 (略) 阳 (略) 西以西、张化龙村以东,24/25号风机位于张秋水源地二 (略) 范围内, (略) 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 (略) ,风 (略) ,生态脆 (略) 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10%。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其他工作人员7人。项目实行两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阳谷县金斗营镇、高庙王镇、阿城镇、张秋镇和李台镇境内,符合规划。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材料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柴油机会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加强施工管理、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绿化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洗水, (略) 理后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洒水抑尘。本工程施工生活租用当地的民房,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农户施肥,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设置的一套一体 (略) 理设施,经处理沟,用于绿化洒水,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夜间禁止施工,并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而导致噪声增加,对产生振动的环节进行加固或改造,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可使用减震机座;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如夜间确实需要施工,需提前通知居民,并取得相关部门备案。升压站施工期间,建议在距离居民近的一侧增设隔声屏障,昼间施工,夜间禁止施工;加强各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运行期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略) 植树绿化,利用变电 (略) 围墙和周围树木的阻挡作用,衰减降低噪声。对变配电房中的变压器进 (略) 理,对室内壁进 (略) 理,可降低低频噪声烦扰度。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本项目不设置施工生 (略) ,施工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置;由于本项目土方纵向调用,无弃方产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少量维修废物、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废蓄电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维修废物、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废蓄电池暂存在升压站设置的危废间内,定期送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
5、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优化风机 (略) 布置,尽量利用现有,尽量减少占地,施工期永久占地范围内未硬化场地撒播狗牙草籽;开挖剥离表土用于填 (略) 肩绿化,施工结 (略) 面进行复耕。
运行期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输电线应采用较粗哑光色材质;风机叶片中间设置警示色标识或驱鸟器;风机增加警示照明设备;编制停止运转风机预案及制定鸟类观测计划方案;预留委托鸟类观测备用金。
6、风险
在严格采取有效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可将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成后,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略) 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认为建设单位如能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保证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其环境问题能为周围环境所接受,不会改变环 (略) ,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阳谷) (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阳谷县侨润街道经 (略) 门庄村463号东部工 (略) (略) (略) (略) 口西北
邮 编:*
五、环评单位
山东恒 (略)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 (略) 址和地址
公 (略) 址为生态 (略) 。
项目公告及报 (略) 址为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dn4v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地址: (略) 阳谷县侨润街道经 (略) 门庄村463号东部工 (略) (略) (略) (略) 口西北华电(阳谷) (略) 办公室。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 (略) 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_*.html">http://**_*.html。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公示发布单位:华电(阳谷)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华电(阳谷) (略)
项目名称:山东华电聊城阳谷二期162.5MW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风电 (略) 阳谷县金斗营镇、高庙王镇和李台镇及周边(23台)、 (略) 阳谷县阿城镇、张秋镇及周边(3台);升压 (略) 阳 (略) 西以西、张化龙村以东,24/25号风机位于张秋水源地二 (略) 范围内, (略) 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 (略) ,风 (略) ,生态脆 (略) 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10%。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其他工作人员7人。项目实行两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阳谷县金斗营镇、高庙王镇、阿城镇、张秋镇和李台镇境内,符合规划。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材料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柴油机会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加强施工管理、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绿化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洗水, (略) 理后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洒水抑尘。本工程施工生活租用当地的民房,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农户施肥,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设置的一套一体 (略) 理设施,经处理沟,用于绿化洒水,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夜间禁止施工,并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而导致噪声增加,对产生振动的环节进行加固或改造,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可使用减震机座;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如夜间确实需要施工,需提前通知居民,并取得相关部门备案。升压站施工期间,建议在距离居民近的一侧增设隔声屏障,昼间施工,夜间禁止施工;加强各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运行期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略) 植树绿化,利用变电 (略) 围墙和周围树木的阻挡作用,衰减降低噪声。对变配电房中的变压器进 (略) 理,对室内壁进 (略) 理,可降低低频噪声烦扰度。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本项目不设置施工生 (略) ,施工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置;由于本项目土方纵向调用,无弃方产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少量维修废物、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废蓄电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维修废物、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废蓄电池暂存在升压站设置的危废间内,定期送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
5、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优化风机 (略) 布置,尽量利用现有,尽量减少占地,施工期永久占地范围内未硬化场地撒播狗牙草籽;开挖剥离表土用于填 (略) 肩绿化,施工结 (略) 面进行复耕。
运行期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手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输电线应采用较粗哑光色材质;风机叶片中间设置警示色标识或驱鸟器;风机增加警示照明设备;编制停止运转风机预案及制定鸟类观测计划方案;预留委托鸟类观测备用金。
6、风险
在严格采取有效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可将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成后,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略) 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认为建设单位如能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保证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其环境问题能为周围环境所接受,不会改变环 (略) ,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阳谷) (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阳谷县侨润街道经 (略) 门庄村463号东部工 (略) (略) (略) (略) 口西北
邮 编:*
五、环评单位
山东恒 (略)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 (略) 址和地址
公 (略) 址为生态 (略) 。
项目公告及报 (略) 址为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dn4v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地址: (略) 阳谷县侨润街道经 (略) 门庄村463号东部工 (略) (略) (略) (略) 口西北华电(阳谷) (略) 办公室。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 (略) 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_*.html">http://**_*.html。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公示发布单位:华电(阳谷)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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