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沉抗镇天生桥村三组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汇济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为解 (略) 域居民用水问题,绵阳 (略) 拟在沉抗镇天生桥村三组实施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代码:2312-(略)-04-01-(略)),占地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自来水厂一座(设计规模2.(略)立方米/天,含取水泵房、净水厂 (略) 理工艺池及设备、供水管线、送水泵房等)、 (略) 域供水管线(含取水泵站至自来水厂的取水管线和自来水厂输水管线等,约8.6千米)、配套建设仓库、化验室、办公综合楼、环保工程(预处理池、固废及危废暂存间等)。建成后,从文胜水库取水(不属于本项目评价内容),服务范围为仙 (略) 、沉抗镇及周边村社用水。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途 (略) 限速、禁鸣,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 (略) 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施工期废渣、废水严禁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特别是文胜水库);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反冲洗废水以及软水制备尾水、絮凝沉淀废水(经调节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格栅,脱泥废水及生活污水( (略) 理后的食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天生 (略)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后排入石刘河( (略) 未接通前,采用密闭罐车拉运)。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自来水厂管理,采取密闭污泥脱水间、及时清运污泥、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密闭运输车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避免污泥恶臭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搅拌机、污泥离心脱水机、鼓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废次氯酸钠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在线监测系统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 (略) 理;脱水后泥饼运往砖 (略) 理能 (略) 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措施,加药加氯间、化验室、预处理池、发电机房、危废间、机修间 (略) 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机油、次氯酸钠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本项目须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条例,加强饮用水水 (略) 管理工作。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仙海水 (略) 经济 (略) 具文(川投资备[2312-(略)-04-01-(略)]FGQB-0030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 (略) (略) “十四五”新农水规划》总体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项目建 (略) 现行生态 (略) 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略)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
邮编:(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沉抗镇天生桥村三组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汇济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为解 (略) 域居民用水问题,绵阳 (略) 拟在沉抗镇天生桥村三组实施仙海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代码:2312-(略)-04-01-(略)),占地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自来水厂一座(设计规模2.(略)立方米/天,含取水泵房、净水厂 (略) 理工艺池及设备、供水管线、送水泵房等)、 (略) 域供水管线(含取水泵站至自来水厂的取水管线和自来水厂输水管线等,约8.6千米)、配套建设仓库、化验室、办公综合楼、环保工程(预处理池、固废及危废暂存间等)。建成后,从文胜水库取水(不属于本项目评价内容),服务范围为仙 (略) 、沉抗镇及周边村社用水。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途 (略) 限速、禁鸣,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 (略) 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施工期废渣、废水严禁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特别是文胜水库);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反冲洗废水以及软水制备尾水、絮凝沉淀废水(经调节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格栅,脱泥废水及生活污水( (略) 理后的食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天生 (略) (略) 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后排入石刘河( (略) 未接通前,采用密闭罐车拉运)。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自来水厂管理,采取密闭污泥脱水间、及时清运污泥、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密闭运输车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避免污泥恶臭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搅拌机、污泥离心脱水机、鼓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废次氯酸钠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在线监测系统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 (略) 理;脱水后泥饼运往砖 (略) 理能 (略) 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措施,加药加氯间、化验室、预处理池、发电机房、危废间、机修间 (略) 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机油、次氯酸钠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本项目须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条例,加强饮用水水 (略) 管理工作。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仙海水 (略) 经济 (略) 具文(川投资备[2312-(略)-04-01-(略)]FGQB-0030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 (略) (略) “十四五”新农水规划》总体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项目建 (略) 现行生态 (略) 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略)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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