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六氟-2-丁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年六氟-2-丁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泉州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2000吨/年六氟-2-(略)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 (略) (略) ,在原址对已批未建的六氟-2-(略)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纯化车间内新建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同时,已批的FEC和VC联产装置取消不建。生产装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域生态 (略) 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涉及五氟(略)烷、五氟(略)烷、一氟(略)烷、二氟(略)烷、六氟(略)烷、三氟(略)烷及四氯化碳等物质已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应严格落实用途管制。
(二)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六氟-2-(略)烯装置干燥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气经新建的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纯化装置溴化氢废气和氟化氢废气 (略) 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纯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纯化装置氟化氢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氟化物(无机氟化合物工业)的排放限值,溴化氢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恶臭物质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应制定完善的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港 (略) (略) (略) 理,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应按 (略) “四全一明”要求,做好全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污水管道应采用明管架空敷设,并符合防腐、防渗漏等要求。
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手动自动一体化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 (略) (略) 理。清 (略) (略) ,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
3.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本项目六氟-2-(略)烯装置精馏废液、结焦物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监控、预警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 (略) 置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实现项目事故应急 (略) 公共应急池间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同时,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有毒有害预警监测点,并做好与泉港 (略) 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 (略) 、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 (略) 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环境的总量为3.235吨/年、0.324吨/年、0.151吨/年、1.512吨/年,未超出建设单位已购买的排污权指标(即化学需氧量4.32吨/年、氨氮1.08吨/年、二氧化硫0.151吨/年、氮氧化物2.268吨/年)。全厂VOCs排放量为8.237吨/年, (略) 域1.2倍削减替代(即9.885吨/年),未超出现有工程审批时已取得的削减替代量。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在实际排污发生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泉港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泉港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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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2000吨/年六氟-2-(略)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 (略) (略) ,在原址对已批未建的六氟-2-(略)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纯化车间内新建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同时,已批的FEC和VC联产装置取消不建。生产装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域生态 (略) 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涉及五氟(略)烷、五氟(略)烷、一氟(略)烷、二氟(略)烷、六氟(略)烷、三氟(略)烷及四氯化碳等物质已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应严格落实用途管制。
(二)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六氟-2-(略)烯装置干燥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气经新建的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纯化装置溴化氢废气和氟化氢废气 (略) 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纯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纯化装置氟化氢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氟化物(无机氟化合物工业)的排放限值,溴化氢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恶臭物质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应制定完善的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港 (略) (略) (略) 理,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应按 (略) “四全一明”要求,做好全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污水管道应采用明管架空敷设,并符合防腐、防渗漏等要求。
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手动自动一体化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 (略) (略) 理。清 (略) (略) ,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
3.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本项目六氟-2-(略)烯装置精馏废液、结焦物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监控、预警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 (略) 置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实现项目事故应急 (略) 公共应急池间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同时,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有毒有害预警监测点,并做好与泉港 (略) 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 (略) 、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 (略) 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环境的总量为3.235吨/年、0.324吨/年、0.151吨/年、1.512吨/年,未超出建设单位已购买的排污权指标(即化学需氧量4.32吨/年、氨氮1.08吨/年、二氧化硫0.151吨/年、氮氧化物2.268吨/年)。全厂VOCs排放量为8.237吨/年, (略) 域1.2倍削减替代(即9.885吨/年),未超出现有工程审批时已取得的削减替代量。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在实际排污发生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泉港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泉港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2000吨/年六氟-2-(略)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 (略) (略) ,在原址对已批未建的六氟-2-(略)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纯化车间内新建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同时,已批的FEC和VC联产装置取消不建。生产装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域生态 (略) 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涉及五氟(略)烷、五氟(略)烷、一氟(略)烷、二氟(略)烷、六氟(略)烷、三氟(略)烷及四氯化碳等物质已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应严格落实用途管制。
(二)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六氟-2-(略)烯装置干燥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气经新建的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纯化装置溴化氢废气和氟化氢废气 (略) 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纯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纯化装置氟化氢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氟化物(无机氟化合物工业)的排放限值,溴化氢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恶臭物质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应制定完善的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港 (略) (略) (略) 理,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应按 (略) “四全一明”要求,做好全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污水管道应采用明管架空敷设,并符合防腐、防渗漏等要求。
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手动自动一体化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 (略) (略) 理。清 (略) (略) ,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
3.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本项目六氟-2-(略)烯装置精馏废液、结焦物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监控、预警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 (略) 置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实现项目事故应急 (略) 公共应急池间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同时,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有毒有害预警监测点,并做好与泉港 (略) 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 (略) 、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 (略) 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环境的总量为3.235吨/年、0.324吨/年、0.151吨/年、1.512吨/年,未超出建设单位已购买的排污权指标(即化学需氧量4.32吨/年、氨氮1.08吨/年、二氧化硫0.151吨/年、氮氧化物2.268吨/年)。全厂VOCs排放量为8.237吨/年, (略) 域1.2倍削减替代(即9.885吨/年),未超出现有工程审批时已取得的削减替代量。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在实际排污发生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泉港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泉港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2000吨/年六氟-2-(略)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 (略) (略) ,在原址对已批未建的六氟-2-(略)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纯化车间内新建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同时,已批的FEC和VC联产装置取消不建。生产装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域生态 (略) 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涉及五氟(略)烷、五氟(略)烷、一氟(略)烷、二氟(略)烷、六氟(略)烷、三氟(略)烷及四氯化碳等物质已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应严格落实用途管制。
(二)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六氟-2-(略)烯装置干燥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气经新建的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纯化装置溴化氢废气和氟化氢废气 (略) 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纯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纯化装置氟化氢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氟化物(无机氟化合物工业)的排放限值,溴化氢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恶臭物质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应制定完善的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港 (略) (略) (略) 理,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应按 (略) “四全一明”要求,做好全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污水管道应采用明管架空敷设,并符合防腐、防渗漏等要求。
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手动自动一体化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 (略) (略) 理。清 (略) (略) ,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
3.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本项目六氟-2-(略)烯装置精馏废液、结焦物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监控、预警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 (略) 置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实现项目事故应急 (略) 公共应急池间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同时,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有毒有害预警监测点,并做好与泉港 (略) 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 (略) 、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 (略) 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环境的总量为3.235吨/年、0.324吨/年、0.151吨/年、1.512吨/年,未超出建设单位已购买的排污权指标(即化学需氧量4.32吨/年、氨氮1.08吨/年、二氧化硫0.151吨/年、氮氧化物2.268吨/年)。全厂VOCs排放量为8.237吨/年, (略) 域1.2倍削减替代(即9.885吨/年),未超出现有工程审批时已取得的削减替代量。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在实际排污发生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泉港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泉港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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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2000吨/年六氟-2-(略)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 (略) (略) ,在原址对已批未建的六氟-2-(略)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纯化车间内新建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同时,已批的FEC和VC联产装置取消不建。生产装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域生态 (略) 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涉及五氟(略)烷、五氟(略)烷、一氟(略)烷、二氟(略)烷、六氟(略)烷、三氟(略)烷及四氯化碳等物质已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应严格落实用途管制。
(二)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六氟-2-(略)烯装置干燥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气经新建的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纯化装置溴化氢废气和氟化氢废气 (略) 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纯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纯化装置氟化氢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氟化物(无机氟化合物工业)的排放限值,溴化氢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恶臭物质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应制定完善的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港 (略) (略) (略) 理,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应按 (略) “四全一明”要求,做好全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污水管道应采用明管架空敷设,并符合防腐、防渗漏等要求。
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手动自动一体化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 (略) (略) 理。清 (略) (略) ,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
3.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本项目六氟-2-(略)烯装置精馏废液、结焦物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监控、预警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 (略) 置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实现项目事故应急 (略) 公共应急池间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同时,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有毒有害预警监测点,并做好与泉港 (略) 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 (略) 、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 (略) 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环境的总量为3.235吨/年、0.324吨/年、0.151吨/年、1.512吨/年,未超出建设单位已购买的排污权指标(即化学需氧量4.32吨/年、氨氮1.08吨/年、二氧化硫0.151吨/年、氮氧化物2.268吨/年)。全厂VOCs排放量为8.237吨/年, (略) 域1.2倍削减替代(即9.885吨/年),未超出现有工程审批时已取得的削减替代量。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在实际排污发生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泉港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泉港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宇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 (略) 编制的《2000吨/年六氟-2-(略)烯和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建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 (略) (略) ,在原址对已批未建的六氟-2-(略)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在纯化车间内新建170吨/年含氟电子特气生产线。同时,已批的FEC和VC联产装置取消不建。生产装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 (略) 泉港 (略) 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域生态 (略) 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经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涉及五氟(略)烷、五氟(略)烷、一氟(略)烷、二氟(略)烷、六氟(略)烷、三氟(略)烷及四氯化碳等物质已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应严格落实用途管制。
(二)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六氟-2-(略)烯装置干燥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酸性废气经新建的 (略) 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纯化装置溴化氢废气和氟化氢废气 (略) 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纯化装置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纯化装置氟化氢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中氟化物(无机氟化合物工业)的排放限值,溴化氢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恶臭物质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应制定完善的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港 (略) (略) (略) 理,企业自身污水回用率应达到40%以上。应按 (略) “四全一明”要求,做好全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污水管道应采用明管架空敷设,并符合防腐、防渗漏等要求。
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手动自动一体化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 (略) (略) 理。清 (略) (略) ,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指标包括pH、COD、氨氮。
3.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本项目六氟-2-(略)烯装置精馏废液、结焦物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废液 (略) 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 (略) 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监控、预警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应立即采 (略) 置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实现项目事故应急 (略) 公共应急池间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罐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等设施。同时,在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有毒有害预警监测点,并做好与泉港 (略) 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 (略) 、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 (略) 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并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投产前应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改扩建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排环境的总量为3.235吨/年、0.324吨/年、0.151吨/年、1.512吨/年,未超出建设单位已购买的排污权指标(即化学需氧量4.32吨/年、氨氮1.08吨/年、二氧化硫0.151吨/年、氮氧化物2.268吨/年)。全厂VOCs排放量为8.237吨/年, (略) 域1.2倍削减替代(即9.885吨/年),未超出现有工程审批时已取得的削减替代量。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在实际排污发生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二)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泉港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泉港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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