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10月25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2024年10月25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1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环陇发〔2024〕143号

2024.10.25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

(略)

见附件

公告期:永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932-(略)(传真)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陇西县巩 (略) 孵化中心13楼 邮编:(略)

附件:1.定环陇发[2024]143号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环陇发〔2024〕143号关于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doc


2024年10月25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1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环陇发〔2024〕143号

2024.10.25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

(略)

见附件

公告期:永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932-(略)(传真)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陇西县巩 (略) 孵化中心13楼 邮编:(略)

附件:1.定环陇发[2024]143号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环陇发〔2024〕143号关于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