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一般工业固 (略) 置技改项目 | 陶朱 (略) 2号 | 浙江诸暨 (略) |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内现有垃圾焚烧炉进行一般工业固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掺烧量不大于200t/d,垃圾焚烧炉800t/d焚烧规模不变。 | 已按要求落实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略) 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改建项目不增加污染物,可依托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增加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附件:浙江诸暨 (略) 一般工业固 (略) 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0929.pdf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一般工业固 (略) 置技改项目 | 陶朱 (略) 2号 | 浙江诸暨 (略) |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内现有垃圾焚烧炉进行一般工业固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掺烧量不大于200t/d,垃圾焚烧炉800t/d焚烧规模不变。 | 已按要求落实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略) 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改建项目不增加污染物,可依托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增加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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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附件:浙江诸暨 (略) 一般工业固 (略) 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0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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