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昀畅锌业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万吨氧化锌、4万吨再生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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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昀畅锌业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万吨氧化锌、4万吨再生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略)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年产#吨

氧化锌、#吨再生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4〕170号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 (略)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年产#吨氧化锌、#吨再生铜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汴发改环资〔2024〕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9月20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略)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年产#吨

氧化锌、#吨再生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4〕170号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 (略)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年产#吨氧化锌、#吨再生铜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汴发改环资〔2024〕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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