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绿色佳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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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绿色佳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绿色 (略) 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绿色 (略) 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

  农安县伏龙泉特色 (略)

  吉林绿色 (略)

长春 (略)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伏龙泉特色 (略) ,租用农安县伏龙泉镇农业 (略) 现有闲置6号、7号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6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元。拟建设一条万寿菊颗粒生产线, (略) (略) 理站(农安县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拟安装压榨、干燥、粉碎、制粒、筛分等万寿菊加工成套设备一套。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加工万寿菊青贮花#吨,年产万寿菊颗粒2272.139吨,产品外售给相关单位用于生产饲料添加剂。本项目冬季采暖方式为电取暖,生产用热由1台5t/h的生物质热风炉提供。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绿色 (略) 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绿色 (略) 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

  农安县伏龙泉特色 (略)

  吉林绿色 (略)

长春 (略)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伏龙泉特色 (略) ,租用农安县伏龙泉镇农业 (略) 现有闲置6号、7号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6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元。拟建设一条万寿菊颗粒生产线, (略) (略) 理站(农安县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拟安装压榨、干燥、粉碎、制粒、筛分等万寿菊加工成套设备一套。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加工万寿菊青贮花#吨,年产万寿菊颗粒2272.139吨,产品外售给相关单位用于生产饲料添加剂。本项目冬季采暖方式为电取暖,生产用热由1台5t/h的生物质热风炉提供。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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