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市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梧州市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略) 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略) (略) 泗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略) 泗 (略) 关于泗洲岛停车场收费价格定价的请示函》收悉。泗洲岛停车场是泗洲岛乡 (略) 的停车场,项目使用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属泗洲村全体水库移民集体所有,所得收益用于泗洲村全体水库移民。
鉴于停车场尚未开始运营,缺乏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财务核算资料。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及泗洲村全体水库移民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 (略)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 (略) 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 (略) 车辆停放服务收一费管理办法》(梧价费〔2016〕19号)及《关 (略)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梧发改收费〔202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 (略) 场调节价,从停车场具备规定的开放条件之日起试行2年,在不高于梧发改收费〔2021〕326号规定 (略) 域收费标准的原则下,由你公司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实际情况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并及时向我委报备。
二、停车场对正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对带有新能源汽车标识的机动车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对残疾人驾驶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含2小时)。
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 (略) 应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集相关的财务核算资料,做好成本核算工作,试行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如国家、 (略) 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关 (略)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梧发改收费〔2021〕32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略) (略) 泗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略) 泗 (略) 关于泗洲岛停车场收费价格定价的请示函》收悉。泗洲岛停车场是泗洲岛乡 (略) 的停车场,项目使用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属泗洲村全体水库移民集体所有,所得收益用于泗洲村全体水库移民。
鉴于停车场尚未开始运营,缺乏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财务核算资料。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及泗洲村全体水库移民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 (略)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 (略) 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 (略) 车辆停放服务收一费管理办法》(梧价费〔2016〕19号)及《关 (略)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梧发改收费〔202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泗洲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 (略) 场调节价,从停车场具备规定的开放条件之日起试行2年,在不高于梧发改收费〔2021〕326号规定 (略) 域收费标准的原则下,由你公司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实际情况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并及时向我委报备。
二、停车场对正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对带有新能源汽车标识的机动车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对残疾人驾驶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含2小时)。
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 (略) 应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集相关的财务核算资料,做好成本核算工作,试行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如国家、 (略) 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关 (略)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梧发改收费〔2021〕32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