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景昇静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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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景昇静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景昇静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 (略) 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景昇静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重大变动)

(略) (略)

(略) (略) 沿庄镇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略) (略) 沿庄镇。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9台单机容量5.5MW的风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49.5MW,每台风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4/35kV,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占地401平方米,永久占地面积360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理论发电量为2.045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626小时。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 (略)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施工期 (略) 置措施,挖方应临时堆放于施 (略) 暂存,在裸露表面 (略) ,最终全部用于回填;清淤淤泥应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政府指定储运场;施工垃圾应密闭运输至城管委指定地 (略) 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3.认真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

5.运营期噪声源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景昇静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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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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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景昇静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重大变动)

(略) (略)

(略) (略) 沿庄镇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略) (略) 沿庄镇。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9台单机容量5.5MW的风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49.5MW,每台风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4/35kV,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占地401平方米,永久占地面积360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理论发电量为2.045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626小时。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 (略)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4]2号),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施工期 (略) 置措施,挖方应临时堆放于施 (略) 暂存,在裸露表面 (略) ,最终全部用于回填;清淤淤泥应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政府指定储运场;施工垃圾应密闭运输至城管委指定地 (略) 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3.认真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

5.运营期噪声源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轻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影响,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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