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地块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地块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A地块 (略) 西侧,为保障项目建设,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A地块规划修改方案。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

在*A地块中划出约8.57亩用地,地块编码为*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卫生用地(代码:*),容积率≤2.0,建筑高度≤3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剩余用地保持原规划用地性质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3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 (略) 专项规划科,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李女士。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A地块 (略) 西侧,为保障项目建设,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A地块规划修改方案。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

在*A地块中划出约8.57亩用地,地块编码为*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卫生用地(代码:*),容积率≤2.0,建筑高度≤3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剩余用地保持原规划用地性质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3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 (略) 专项规划科,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李女士。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