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中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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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中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公示

关于《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中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公示

《苍南县上江 (略) 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由苍南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 (略) 188号 苍南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 *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推进 (略) 全域落地,加快打造共同富裕实现现代化基本单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 (略) 创建工作。2022年7月27日,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出了《省风貌办关于开展第六批城镇 (略) 创建的通知》。2022年11月15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省建设厅 省风貌办关于公布浙江省第六批 (略) 创建名单的通知》温州苍南 (略) 被纳入浙江省第六批普惠型 (略) 创建名单,创建类型:旧改类。

苍南上江 (略) 根据《浙江省 (略) 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地块现状设计场景。为了实现各场景配置,除现有场景功能外仍需增补及新建一些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分析,需新建及增补的项目有幼儿园,托幼中心,地下车库及智慧停车楼,社区礼堂、小贩中心、幸福学堂、共享书屋、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健康管理中心、长者食堂、智能服务中心等。

根据《苍南县 (略) (略) 部修改报批成果(2009)》原中 (略) 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及中心绿地(配建地下车库),目前规划尚未实施;另有苍南县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07-5-3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8%,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 30%。因规划未实施,现状为地面停车场。

为完善上江 (略) 公共服务设施,确保项目建设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社区概况

上江 (略) 用地位于苍南县灵溪镇 (略) (略) 块,苍南中学以东、仁英河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地块,本项目总改造范围约25公顷。该地块内多为居住用房, (略) 场,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党群服务站,等的公共服务设施。

2.地块现状

《苍南县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07-5-3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8%,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 30%。因规划未实施,现状为地面停车场。

3.论证内容

结合上江 (略) 未来场景创建,需要在07-5-3地块新建智慧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

原控规07-5-3地块为商住地块,现根据配建需求,地块性质为 (略) 服务设施用地(Rcs)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需对原控规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三、指标调整必要性分析

1. (略) 内部更新,推动 (略) 建设

通过数字 (略) ,以党建智治和“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为核心,本着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的 (略) 理念,将 (略) 打造成为“数智生活 美美与共”的高品质生活的 (略) 典范。让群众的美好“民生愿景”变成了可感可及的“幸福实景”。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人性化的空间和文明的居住环境。

随着周边更新及 (略) 建设的推进,地块建设需求迫切,地块的开发建设为周边地块的开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利于推动周边地块开发建设。

2、满足地块划拨规划条件的设立

综合考虑整个上江 (略) 的规划建设,需要加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停车配置的需求。加大中心绿地地块地下车库建设规模的同时还需要调整07-5-3地块性质,将07-5-3地块作为 (略) 服务设施用地(Rcs),建设智慧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建设 (略) 所需配套及服务 (略) 。

鉴于上江 (略) 开发建设的紧迫性,本次规划编制迫在眉睫。同时,通过规划论证,能正确的反映地块建设发展的需求,验证规划论证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并结合现有的各项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落实,使地块开发更具合理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规划论证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四、指标调整合理性分析

07-5-3地块用地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分析

原《苍南县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7-5-3地块为商住用地,用地性质为CR。现本地块需规划建设智慧停车库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 (略) 分类指南》(2021),07-5-3用地性质调整为Rcs,代码0702。

(2)控制指标分析

通过规划总平面模拟方案计算分析,本地块建议建筑密度取值为50%,容积率控制在2.5,绿地率指标为20%,限高控制为24米。停车位配置不少于200个。

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中关于建筑退让的有关规定。南 (略) 红线5米;西 (略) 红线5米;东侧退让仁英河10米。北侧07-5-2用地基本已建设完成,与07-5-3地块相邻的现状为 (略) 道路,故北侧退让用地红线3米。

(3)市政影响分析

主要出入口设 (略) ,尽量 (略) 口。次要出入口设 (略) 尽量 (略) 口。减少 (略) 道路造成交通影响。不可开口线参照原控规控制。

五、规划设计条件

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同时考虑方 (略) 限性以及给控制指标留下弹性空间,建议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表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规定性指标

地块性质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容积率

绿地率

配套设施

(㎡)

(%)

(m)

(%)

07-5-3

4913.2

Rcs

50

24

2.5

20

停车位≥200个

六、结论和建议

1.结论

本地块的规划用地科学合理,适宜建设。

2.建议

建议主要出入口设 (略) ,尽量 (略) 口

七、附图

1.区位图

2. 07-5-3用地性质修改前后对比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 (略) ,可咨询苍南县自然资 (略) )

关于《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中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公示

《苍南县上江 (略) 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由苍南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 (略) 188号 苍南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 *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推进 (略) 全域落地,加快打造共同富裕实现现代化基本单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 (略) 创建工作。2022年7月27日,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出了《省风貌办关于开展第六批城镇 (略) 创建的通知》。2022年11月15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省建设厅 省风貌办关于公布浙江省第六批 (略) 创建名单的通知》温州苍南 (略) 被纳入浙江省第六批普惠型 (略) 创建名单,创建类型:旧改类。

苍南上江 (略) 根据《浙江省 (略) 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地块现状设计场景。为了实现各场景配置,除现有场景功能外仍需增补及新建一些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分析,需新建及增补的项目有幼儿园,托幼中心,地下车库及智慧停车楼,社区礼堂、小贩中心、幸福学堂、共享书屋、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健康管理中心、长者食堂、智能服务中心等。

根据《苍南县 (略) (略) 部修改报批成果(2009)》原中 (略) 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及中心绿地(配建地下车库),目前规划尚未实施;另有苍南县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07-5-3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8%,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 30%。因规划未实施,现状为地面停车场。

为完善上江 (略) 公共服务设施,确保项目建设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社区概况

上江 (略) 用地位于苍南县灵溪镇 (略) (略) 块,苍南中学以东、仁英河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地块,本项目总改造范围约25公顷。该地块内多为居住用房, (略) 场,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党群服务站,等的公共服务设施。

2.地块现状

《苍南县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07-5-3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8%,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 30%。因规划未实施,现状为地面停车场。

3.论证内容

结合上江 (略) 未来场景创建,需要在07-5-3地块新建智慧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

原控规07-5-3地块为商住地块,现根据配建需求,地块性质为 (略) 服务设施用地(Rcs)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需对原控规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三、指标调整必要性分析

1. (略) 内部更新,推动 (略) 建设

通过数字 (略) ,以党建智治和“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为核心,本着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的 (略) 理念,将 (略) 打造成为“数智生活 美美与共”的高品质生活的 (略) 典范。让群众的美好“民生愿景”变成了可感可及的“幸福实景”。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人性化的空间和文明的居住环境。

随着周边更新及 (略) 建设的推进,地块建设需求迫切,地块的开发建设为周边地块的开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利于推动周边地块开发建设。

2、满足地块划拨规划条件的设立

综合考虑整个上江 (略) 的规划建设,需要加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停车配置的需求。加大中心绿地地块地下车库建设规模的同时还需要调整07-5-3地块性质,将07-5-3地块作为 (略) 服务设施用地(Rcs),建设智慧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建设 (略) 所需配套及服务 (略) 。

鉴于上江 (略) 开发建设的紧迫性,本次规划编制迫在眉睫。同时,通过规划论证,能正确的反映地块建设发展的需求,验证规划论证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并结合现有的各项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落实,使地块开发更具合理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规划论证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四、指标调整合理性分析

07-5-3地块用地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分析

原《苍南县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7-5-3地块为商住用地,用地性质为CR。现本地块需规划建设智慧停车库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 (略) 分类指南》(2021),07-5-3用地性质调整为Rcs,代码0702。

(2)控制指标分析

通过规划总平面模拟方案计算分析,本地块建议建筑密度取值为50%,容积率控制在2.5,绿地率指标为20%,限高控制为24米。停车位配置不少于200个。

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中关于建筑退让的有关规定。南 (略) 红线5米;西 (略) 红线5米;东侧退让仁英河10米。北侧07-5-2用地基本已建设完成,与07-5-3地块相邻的现状为 (略) 道路,故北侧退让用地红线3米。

(3)市政影响分析

主要出入口设 (略) ,尽量 (略) 口。次要出入口设 (略) 尽量 (略) 口。减少 (略) 道路造成交通影响。不可开口线参照原控规控制。

五、规划设计条件

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同时考虑方 (略) 限性以及给控制指标留下弹性空间,建议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表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规定性指标

地块性质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容积率

绿地率

配套设施

(㎡)

(%)

(m)

(%)

07-5-3

4913.2

Rcs

50

24

2.5

20

停车位≥200个

六、结论和建议

1.结论

本地块的规划用地科学合理,适宜建设。

2.建议

建议主要出入口设 (略) ,尽量 (略) 口

七、附图

1.区位图

2. 07-5-3用地性质修改前后对比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 (略) ,可咨询苍南县自然资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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