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北郊污水处理厂地块的公示
关于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北郊污水处理厂地块的公示
(略) 北 (略) 理厂地 (略) (略) 裕华 (略) 北侧,占地面积#m2,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9.#°。北 (略) 理厂隶 (略) (略) ,该地块1998年开工建设,2001年6月正式运转,2024年8月停产, (略) 于闲置状态,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幼儿园用地、中小学用地、 (略) 服务设施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广场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排水用地和供水用地。
2024年10月1日-10月17日,根据采样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2024年10月,河北 (略)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现场采样结果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了《 (略) 北 (略) 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初调查共布设64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300个土壤样品(不含35个平行样),分析《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的45个基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和交叉污染因子,最终确定土壤测试项目为:#中45项基本项+锌、氨氮、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氰化物、pH值共计51项。
所有点位均钻探至粉质黏土层,根据“7.2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所有点位均已兜底。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测试因子检出污染物共11种,包括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pH、氨氮、硫化物、砷、镉、铜、铅、锌、汞、镍);石油烃(C10-C40)。
2、土壤各检出因子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氨氮、锌满足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本次地块内布设16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背景点检测点位,共送检17个地下水样品(不含13个平行样),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规定的37项常规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和镍、石油烃(C10-C40)、烷基汞(#基汞)等因子,合计共40项检测项目。
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中共有17项污染物有检出,分别为pH、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砷、锌、锰、铁、钠、菌落总数、石油烃(C10-C40)。
2、调查地块地下水中W10、W12点位中砷未检出,W2、W3、W4、W5、W8、W10、W12、W16、BJ01点位中锌未检出,W10、W12点位中铁未检出,其他点位pH、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硝酸盐(以N计)、砷、锌、锰、铁、钠、浑浊度、菌落总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在各监测井中均有检出。且pH、耗氧量(以O2计)、硝酸盐(以N计)、砷、锌、钠、菌落总数、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检出浓度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值要求,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中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略) 北 (略) 理厂地 (略) (略) 裕华 (略) 北侧,占地面积#m2,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9.#°。北 (略) 理厂隶 (略) (略) ,该地块1998年开工建设,2001年6月正式运转,2024年8月停产, (略) 于闲置状态,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幼儿园用地、中小学用地、 (略) 服务设施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广场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排水用地和供水用地。
2024年10月1日-10月17日,根据采样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2024年10月,河北 (略)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现场采样结果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了《 (略) 北 (略) 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初调查共布设64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300个土壤样品(不含35个平行样),分析《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的45个基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和交叉污染因子,最终确定土壤测试项目为:#中45项基本项+锌、氨氮、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氰化物、pH值共计51项。
所有点位均钻探至粉质黏土层,根据“7.2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所有点位均已兜底。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测试因子检出污染物共11种,包括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pH、氨氮、硫化物、砷、镉、铜、铅、锌、汞、镍);石油烃(C10-C40)。
2、土壤各检出因子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氨氮、锌满足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本次地块内布设16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背景点检测点位,共送检17个地下水样品(不含13个平行样),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规定的37项常规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和镍、石油烃(C10-C40)、烷基汞(#基汞)等因子,合计共40项检测项目。
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中共有17项污染物有检出,分别为pH、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砷、锌、锰、铁、钠、菌落总数、石油烃(C10-C40)。
2、调查地块地下水中W10、W12点位中砷未检出,W2、W3、W4、W5、W8、W10、W12、W16、BJ01点位中锌未检出,W10、W12点位中铁未检出,其他点位pH、耗氧量(以O2计)、氨氮(以N计)、硝酸盐(以N计)、砷、锌、锰、铁、钠、浑浊度、菌落总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在各监测井中均有检出。且pH、耗氧量(以O2计)、硝酸盐(以N计)、砷、锌、钠、菌落总数、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检出浓度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值要求,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中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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