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舰船用变压器铁芯、百万伏互感器铁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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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舰船用变压器铁芯、百万伏互感器铁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虹桥镇六圩 (略) 86号

建设单位: (略)

基本情况: (略) 投资(略)万元,从事舰船用变压器铁芯、百万伏互感器铁芯生产项目。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虹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抛丸打磨、喷砂废气、喷塑房①废气、固化房、浸漆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房废气。本项目喷砂房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FQ1排放;喷塑房①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回收装置+二级滤芯集中除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FQ2排放;固化房①、浸漆房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各自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FQ3排放;固化房②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FQ4排放;固化房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FQ5排放;喷漆房废气经水帘除雾装置+二级活性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FQ6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略)酸(略)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标准。燃烧废气SO2、NOx排放浓度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下料、焊接废气气及喷塑、固化等工序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理;一般固废由物资回 (略) 置。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略)

地址: (略) (略) 62号,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虹桥镇六圩 (略) 86号

建设单位: (略)

基本情况: (略) 投资(略)万元,从事舰船用变压器铁芯、百万伏互感器铁芯生产项目。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虹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抛丸打磨、喷砂废气、喷塑房①废气、固化房、浸漆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房废气。本项目喷砂房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FQ1排放;喷塑房①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回收装置+二级滤芯集中除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FQ2排放;固化房①、浸漆房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各自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FQ3排放;固化房②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FQ4排放;固化房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FQ5排放;喷漆房废气经水帘除雾装置+二级活性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FQ6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略)苯、(略)酸(略)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标准。燃烧废气SO2、NOx排放浓度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下料、焊接废气气及喷塑、固化等工序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 (略) 理;一般固废由物资回 (略) 置。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略)

地址: (略) (略) 62号,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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