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炳凯富冷凝器和蒸发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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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炳凯富冷凝器和蒸发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黄 (略) 99号

建设单位:江苏炳凯富汽 (略)

基本情况: (略) 场以及自身发展需求,2024年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喷漆房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技改。购置冷凝器全自动装配机、机械手设备、喷涂线、喷漆线、除尘设备、过滤棉等生产设备用于产品装配,技改后产品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技改完成后,项目清洗废水、水密测试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略) 理设备废水等经收集进厂 (略) (略) 理接管至黄桥 (略) (略) (略) 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何韩中沟。

2.废气 本项目技改完成后,喷涂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分别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和水喷 (略) 理后分别经15m高2#、3#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筒+布袋除尘 (略) 理后经15m高6#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高7#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高8#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9#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10#排气筒排放。喷漆、喷塑、固化、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要求;钎焊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表3中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燃气锅炉标准,项目烘干、固化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江苏《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废塑粉、焊渣、炉渣、除尘器收集尘等作为一般工业固 (略) 置;废槽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废润滑油等作为危险固废委托相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黄 (略) 99号

建设单位:江苏炳凯富汽 (略)

基本情况: (略) 场以及自身发展需求,2024年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喷漆房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技改。购置冷凝器全自动装配机、机械手设备、喷涂线、喷漆线、除尘设备、过滤棉等生产设备用于产品装配,技改后产品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技改完成后,项目清洗废水、水密测试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略) 理设备废水等经收集进厂 (略) (略) 理接管至黄桥 (略) (略) (略) 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何韩中沟。

2.废气 本项目技改完成后,喷涂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分别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和水喷 (略) 理后分别经15m高2#、3#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筒+布袋除尘 (略) 理后经15m高6#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高7#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高8#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9#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10#排气筒排放。喷漆、喷塑、固化、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要求;钎焊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表3中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燃气锅炉标准,项目烘干、固化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江苏《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废塑粉、焊渣、炉渣、除尘器收集尘等作为一般工业固 (略) 置;废槽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废润滑油等作为危险固废委托相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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