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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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罗源松山围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罗松垦〔2024〕28号)、县政府《关于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白塔至 (略) )项目分段实施及剩余土 (略) 置费缴纳等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4〕151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提高水利设施管理效率,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497平方米,主要建设枢纽运维中心一栋,配套中控室、设备房、高低压开关室、发电机房 (略) 及停车位、回车场等室外工程,新建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09.(略)元,其建设资金由征迁补偿款、上级水利资金列支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 (略) 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4年10月14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 (略)

   2024年10月16日

福建省罗源松山围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罗松垦〔2024〕28号)、县政府《关于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白塔至 (略) )项目分段实施及剩余土 (略) 置费缴纳等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4〕151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提高水利设施管理效率,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罗源松山围垦枢纽运维中心(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497平方米,主要建设枢纽运维中心一栋,配套中控室、设备房、高低压开关室、发电机房 (略) 及停车位、回车场等室外工程,新建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09.(略)元,其建设资金由征迁补偿款、上级水利资金列支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 (略) 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4年10月14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 (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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