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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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土壤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2015-201-1号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2015-201-1号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委托单位:黄梅县自然资 (略)

三、编制单位: (略)

四、地块四至:东至黄梅镇石老屋村,南至水田, (略) ,北至黄梅县第八小学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洪进 *



,江西,黄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土壤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2015-201-1号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2015-201-1号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委托单位:黄梅县自然资 (略)

三、编制单位: (略)

四、地块四至:东至黄梅镇石老屋村,南至水田, (略) ,北至黄梅县第八小学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洪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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