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瓮安经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产城融合项目-溪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略) 、0854-(略)
传真:0854-(略) 、085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略)
邮编:(略)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瓮安经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产城融合项目-溪流治理工程 |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算水坝 | 贵州瓮安经 (略)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算水坝,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因贵州瓮安经 (略) (略) 发展建设,现有山洪冲沟(雨季会形成汇流)被工程占用,原有冲沟已 (略) 建设所覆盖,水流堵塞在上游,导致上游周围低洼地带形成天然水溏,本项目为解决冲沟排洪泄洪,新建排洪沟全长614.473m,尺寸2.5×2.5m,中间设置排水箱涵61m,尺寸3×2.5m。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不配套施工营地、混凝土搅拌站、施工便道、弃土场等临时工程。 项目总投资1200.(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58%。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侵占周边地块,建筑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临时沉淀池等不得堆放在用地范围外的地方。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生态防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临时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临时堆料场采取直接铺设钢板或苫布铺垫的方式,使用完毕后恢复原始功能。 (2)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侵占周围植 (略)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作业,减少 (略) 植被的破坏。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 (略) ,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 (3)施工期间注意保护野生动物,不乱砍滥伐树木,维持现有生境,不捕猎鸟兽,做到文明施工。 (4)采取措施减少土石方开挖和废弃土石渣的堆放,需回填的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并采用篷布覆盖,禁止废弃渣土乱堆乱放。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尽量缩短挖方时间。施工填方时应及时对回填松散泥土进行压实,及时硬化。做好表土堆存,以便后期绿化利用。加强对覆 (略) 域的管护,提高绿化的实际效果,加快植被恢复速率,缩短恢复时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及时清理施 (略) 。同时,对项目作业场地 (略) 及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略)-2022)标准。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直接用于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排洪沟西侧用地范围内修建临时隔油沉淀池(1座,容积2m3)处理后,用于现场降尘洒水。鱼塘沿线施工期采用人工开挖填埋方式,靠水域一侧设置围挡,尽避免滚石滑土的进入。建筑材料均堆放在新建排洪沟沿线西侧,远离原有排洪沟,严禁砂石等建筑材料洒落进入原有排洪沟,建筑材料堆放设置防雨棚进行遮挡,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不在现场堆积。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 (略) 施工现场,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5.固 (略) 置措施 工程废弃土石方产生后 (略) 化工大道建设做填筑材料,不在项目施工沿线堆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利用,其余的及时自运至政府部门指定 (略) 置,不随意堆放。 (二)运营期 本工程为排洪沟,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产生。园区不对该行洪水渠排放水污染物,其水质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雨水冲刷地面产生的悬浮物,洪水排放途径本工程排洪沟,进入自然排洪沟,最终进入绑岭河,不会对其水质及水生生态产生影响。 | 无 | 无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瓮安经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产城融合项目-溪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略) 、0854-(略)
传真:0854-(略) 、085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略)
邮编:(略)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瓮安经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产城融合项目-溪流治理工程 |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算水坝 | 贵州瓮安经 (略)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算水坝,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因贵州瓮安经 (略) (略) 发展建设,现有山洪冲沟(雨季会形成汇流)被工程占用,原有冲沟已 (略) 建设所覆盖,水流堵塞在上游,导致上游周围低洼地带形成天然水溏,本项目为解决冲沟排洪泄洪,新建排洪沟全长614.473m,尺寸2.5×2.5m,中间设置排水箱涵61m,尺寸3×2.5m。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不配套施工营地、混凝土搅拌站、施工便道、弃土场等临时工程。 项目总投资1200.(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58%。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侵占周边地块,建筑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临时沉淀池等不得堆放在用地范围外的地方。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生态防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临时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临时堆料场采取直接铺设钢板或苫布铺垫的方式,使用完毕后恢复原始功能。 (2)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侵占周围植 (略)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作业,减少 (略) 植被的破坏。根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 (略) ,严禁任意越界破坏周围植被。 (3)施工期间注意保护野生动物,不乱砍滥伐树木,维持现有生境,不捕猎鸟兽,做到文明施工。 (4)采取措施减少土石方开挖和废弃土石渣的堆放,需回填的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并采用篷布覆盖,禁止废弃渣土乱堆乱放。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尽量缩短挖方时间。施工填方时应及时对回填松散泥土进行压实,及时硬化。做好表土堆存,以便后期绿化利用。加强对覆 (略) 域的管护,提高绿化的实际效果,加快植被恢复速率,缩短恢复时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及时清理施 (略) 。同时,对项目作业场地 (略) 及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略)-2022)标准。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直接用于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排洪沟西侧用地范围内修建临时隔油沉淀池(1座,容积2m3)处理后,用于现场降尘洒水。鱼塘沿线施工期采用人工开挖填埋方式,靠水域一侧设置围挡,尽避免滚石滑土的进入。建筑材料均堆放在新建排洪沟沿线西侧,远离原有排洪沟,严禁砂石等建筑材料洒落进入原有排洪沟,建筑材料堆放设置防雨棚进行遮挡,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不在现场堆积。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 (略) 施工现场,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5.固 (略) 置措施 工程废弃土石方产生后 (略) 化工大道建设做填筑材料,不在项目施工沿线堆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利用,其余的及时自运至政府部门指定 (略) 置,不随意堆放。 (二)运营期 本工程为排洪沟,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产生。园区不对该行洪水渠排放水污染物,其水质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雨水冲刷地面产生的悬浮物,洪水排放途径本工程排洪沟,进入自然排洪沟,最终进入绑岭河,不会对其水质及水生生态产生影响。 | 无 | 无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