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关于龙山县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意见公示-排污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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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关于龙山县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意见公示-排污口名称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山县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0743-#

通讯地址:龙山县华塘 (略) 民之家 (略) 124室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建设单位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入河排污口类型

受纳

水体( (略) )

规模(万吨/年)

入河排污口位置

污水入河方式

排放

方式

经度

纬度

所在地

龙山县靛房 (略) 理厂排污口

龙山县 (略)

湖南 (略)

城镇污 (略) 理设施排污口

几车河(无)

14.6

109

33

39.5329

28

58

55.0522

龙山县靛房镇

管道(明)

连续

龙山县红岩溪 (略) 理厂排污口

龙山县 (略)

湖南 (略)

城镇污 (略) 理设施排污口

洗车河(洗车河龙 (略) )

18.25

109

37

12.73

29

16

34.28

龙山县红岩溪镇

管道(明)

连续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质影响分析

根据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外排洗车河,与目标水体混合均匀污染物浓度COD、NH3-N、TP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略) 理厂正常运转的情况下, (略) 理厂规 (略) 理量,排污口排放的污水对附近水域影响较小。

根据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废水超标外排目标水体后(本次预测 (略) (略) 理效率为零的情况进行预测),混合均匀污染物浓度COD、NH3-N、TP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略) 理厂排水对纳污水体一定水域范围内水质有一定影响,故应加强运营期风险防控,严格环境管理,杜绝 (略) 理厂非正常排污现象。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在设计水文条件下,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厂尾水CODCr、#排放总量均远小于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预测纳污能力,表明其不会对水域纳污能力造成影响。

3.入河排污口对水生态的影响

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厂的建设削减了入河污染物量, (略) 理工程正常运行时,对受纳水体水质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其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当地河流水域水质、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 (略) 域上下游不涉及其他取、排水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正常排放情况下,水质能满足水域目标功能及农业用水要求,不会对周边农业用水产生不利影响。故排污口实施不会对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二、主要保护措施

1、 (略) 理措施

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厂项目均采用“A2O”工艺 (略) 理设施,其尾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确保纳污河段水域水质目标要求。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建设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强化水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尾水排放常规监测计划并严格实施。

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在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4.加强事 (略) 置

按要求建设完善应急设施,建立事故预防 (略) 理组织机构,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 (略) (略) 置方案,落实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污染事 (略) 置分级负责制,严防事故发生。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山县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0743-#

通讯地址:龙山县华塘 (略) 民之家 (略) 124室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建设单位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入河排污口类型

受纳

水体( (略) )

规模(万吨/年)

入河排污口位置

污水入河方式

排放

方式

经度

纬度

所在地

龙山县靛房 (略) 理厂排污口

龙山县 (略)

湖南 (略)

城镇污 (略) 理设施排污口

几车河(无)

14.6

109

33

39.5329

28

58

55.0522

龙山县靛房镇

管道(明)

连续

龙山县红岩溪 (略) 理厂排污口

龙山县 (略)

湖南 (略)

城镇污 (略) 理设施排污口

洗车河(洗车河龙 (略) )

18.25

109

37

12.73

29

16

34.28

龙山县红岩溪镇

管道(明)

连续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质影响分析

根据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外排洗车河,与目标水体混合均匀污染物浓度COD、NH3-N、TP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略) 理厂正常运转的情况下, (略) 理厂规 (略) 理量,排污口排放的污水对附近水域影响较小。

根据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废水超标外排目标水体后(本次预测 (略) (略) 理效率为零的情况进行预测),混合均匀污染物浓度COD、NH3-N、TP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略) 理厂排水对纳污水体一定水域范围内水质有一定影响,故应加强运营期风险防控,严格环境管理,杜绝 (略) 理厂非正常排污现象。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在设计水文条件下,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厂尾水CODCr、#排放总量均远小于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预测纳污能力,表明其不会对水域纳污能力造成影响。

3.入河排污口对水生态的影响

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厂的建设削减了入河污染物量, (略) 理工程正常运行时,对受纳水体水质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其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当地河流水域水质、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 (略) 域上下游不涉及其他取、排水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正常排放情况下,水质能满足水域目标功能及农业用水要求,不会对周边农业用水产生不利影响。故排污口实施不会对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二、主要保护措施

1、 (略) 理措施

靛房镇、红岩溪 (略) 理厂项目均采用“A2O”工艺 (略) 理设施,其尾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确保纳污河段水域水质目标要求。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建设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强化水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尾水排放常规监测计划并严格实施。

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在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4.加强事 (略) 置

按要求建设完善应急设施,建立事故预防 (略) 理组织机构,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 (略) (略) 置方案,落实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污染事 (略) 置分级负责制,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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