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汀江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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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汀江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 (略)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经生态〔2024〕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409-(略)-04-01-(略)),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汀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构建完善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略) 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池镇, (略) 虎岗镇、高陂镇、城郊镇、仙师镇、培丰镇、高头镇,上杭县临城镇、湖洋镇,武平县城厢镇、桃溪镇,长汀县濯田镇。

  三、项目单位: (略) 堤防管理所。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略)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由汀江(上杭、武平、黄潭河新罗段)防洪提升工程和汀江(永定、长汀段)防洪提升工程组成,共布置14条堤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20.982km,新建水闸3座,排水涵管95根,引水涵管3根,拆除拦河坝1座。其中:上杭、武平、黄潭河新罗段建设堤防7段,防洪堤(护岸)总长9.245km,建设排水涵管47根;永定、长汀段建设堤防7段,建设防洪堤(护岸)总长11.737km,新建水闸3座,排水涵管48根,引水涵管3根,拆除拦河坝1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略).(略)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略) 、 (略) 、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 (略) (略) 、 (略) 、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为加快该工程建设, (略) (略) 负责本工 (略) 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略) (略) 客家土楼 (略) 负责本工 (略) 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营管理,上杭县金水 (略) 负责本工程上杭县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武平县 (略) 负责本工程武平县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长 (略) 负责本工程长汀县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 (略)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经生态〔2024〕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409-(略)-04-01-(略)),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汀江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构建完善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略) 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池镇, (略) 虎岗镇、高陂镇、城郊镇、仙师镇、培丰镇、高头镇,上杭县临城镇、湖洋镇,武平县城厢镇、桃溪镇,长汀县濯田镇。

  三、项目单位: (略) 堤防管理所。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略)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由汀江(上杭、武平、黄潭河新罗段)防洪提升工程和汀江(永定、长汀段)防洪提升工程组成,共布置14条堤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20.982km,新建水闸3座,排水涵管95根,引水涵管3根,拆除拦河坝1座。其中:上杭、武平、黄潭河新罗段建设堤防7段,防洪堤(护岸)总长9.245km,建设排水涵管47根;永定、长汀段建设堤防7段,建设防洪堤(护岸)总长11.737km,新建水闸3座,排水涵管48根,引水涵管3根,拆除拦河坝1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略).(略)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略) 、 (略) 、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 (略) (略) 、 (略) 、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为加快该工程建设, (略) (略) 负责本工 (略) 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略) (略) 客家土楼 (略) 负责本工 (略) 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营管理,上杭县金水 (略) 负责本工程上杭县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武平县 (略) 负责本工程武平县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长 (略) 负责本工程长汀县部分的实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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