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关于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化 (略) 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略) 77号
邮 编:(略)
项目名称:吉化 (略) 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号
建设单位:吉化 (略)
编制单位: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略) (略) 1号,建设内容为扩建现有安全帽生产线,产能由(略)顶/a,增至(略)顶/a;依托现有安全帽生产线新增扶正器(略)个/a、推雪板(略)个/a、防冲击眼罩(略)个/a;新建一条碳纤维织布生产线,年织碳纤维布(略)㎡。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制品车间挤出机模头挤出废气由各自顶部集气罩收集后,经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相关限值要求;塑料制品车间需采取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和排气等措施,确保注塑、印标喷涂、破碎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略)苯等无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相关限值要求,氨、苯(略)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略)烯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3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制品车间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安全帽等边角料作为生产原料回收使用;碳纤维织布车间废旧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其他一般固废合理综合利用。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 (略) 理、固 (略) 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按照相关规范健全现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化 (略) 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略) 77号
邮 编:(略)
项目名称:吉化 (略) 塑料制品车间厂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号
建设单位:吉化 (略)
编制单位: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略) (略) 1号,建设内容为扩建现有安全帽生产线,产能由(略)顶/a,增至(略)顶/a;依托现有安全帽生产线新增扶正器(略)个/a、推雪板(略)个/a、防冲击眼罩(略)个/a;新建一条碳纤维织布生产线,年织碳纤维布(略)㎡。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制品车间挤出机模头挤出废气由各自顶部集气罩收集后,经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相关限值要求;塑料制品车间需采取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和排气等措施,确保注塑、印标喷涂、破碎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略)苯等无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相关限值要求,氨、苯(略)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略)烯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3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制品车间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安全帽等边角料作为生产原料回收使用;碳纤维织布车间废旧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其他一般固废合理综合利用。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 (略) 理、固 (略) 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按照相关规范健全现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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