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 (略) 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服装水洗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346号19幢 |
建设单位 | (略) 宏太 (略) |
环评机构 | 火星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购置烘干机、洗衣机、脱水机、打样洗衣机、熨斗整烫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租赁现有981.86m2 厂房,并对厂房和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服装水洗生产线,进行服装水洗项目,形成年水洗服装300 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废 (略) (略) 理站 (略) 理后,与经化粪池 (略) 理的生活废水一并排入泰州金州 (略) 集 (略) 理。废水排放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41号)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略) 理厂接管标准取严。(其中总锰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 (略) 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 (略) 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服装水洗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346号19幢 |
建设单位 | (略) 宏太 (略) |
环评机构 | 火星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购置烘干机、洗衣机、脱水机、打样洗衣机、熨斗整烫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租赁现有981.86m2 厂房,并对厂房和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服装水洗生产线,进行服装水洗项目,形成年水洗服装300 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废 (略) (略) 理站 (略) 理后,与经化粪池 (略) 理的生活废水一并排入泰州金州 (略) 集 (略) 理。废水排放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41号)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略) 理厂接管标准取严。(其中总锰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 (略) 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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