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隆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依据《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 (略)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县开展了《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优化方案》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319号)》;
(四)《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26号);
(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六)国家、 (略) 、县其它相关规章和标准规范。
二、局部优化情况
(略) 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涉及8个项目等,主要分布于城厢镇;调出地块分布于城厢镇和南圩镇。调入地块与调出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四、公示内容
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
五、通信方式
通讯地址:隆安县城 (略) 456号(隆安县 (略) )
联系电话:0771-#
六、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调整有意见的,可 (略) 反映或 (略) 邮箱#@QQ.com(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热 (略) 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
隆安县 (略)
2024年10月24日
依据《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 (略)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县开展了《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优化方案》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
(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319号)》;
(四)《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26号);
(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六)国家、 (略) 、县其它相关规章和标准规范。
二、局部优化情况
(略) 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涉及8个项目等,主要分布于城厢镇;调出地块分布于城厢镇和南圩镇。调入地块与调出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四、公示内容
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
五、通信方式
通讯地址:隆安县城 (略) 456号(隆安县 (略) )
联系电话:0771-#
六、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地块调整有意见的,可 (略) 反映或 (略) 邮箱#@QQ.com(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热 (略) 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隆安县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
隆安县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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