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 (略) 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建设单位 | 新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 (略) (略) 3D打印产业园内A栋、D栋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沁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破碎机、色选机、水淬炉、磁选机、浮选机、烘干机、纯水设备、空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原辅料:石英颗粒、十二胺、煤油、油酸、氯化氢、PAC、PAM、氢氧化钠、硫酸、润滑油等;生产工艺为:色选、焙烧水淬、制砂筛分、磁选、电选、酸洗清洗(委外)、浮选、清洗、离心脱水、烘干、冷却、深度提纯、冷却、检测、包装,项目生产不含酸洗工艺。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58号),项目代码为:2312-*-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 (略) (略) 。本项目营运期水淬废水、浮选废水、清洗废水、脱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排水及碱喷淋废水经污水站(设计规模为300m3/d, (略) 理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一体化气浮装置+混凝反应槽+高效沉淀装置+中和搅拌水槽+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清水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至新沂经 (略) 工 (略) 理厂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焙烧废气、破碎粉尘、筛分粉尘一并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磁选粉尘、电选粉尘、烘干粉尘一并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提纯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二级碱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淬炉、浮选工序加热器、烘干炉须安装低氮燃烧器,水淬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并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要求 本项目以A栋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D栋厂房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生 (略) 理设施废过滤器及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 (略) 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2、
项目名称 | 半导体高端石英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拓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 (略) (略) 107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沁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连熔炉、脱羟炉、锯床等设备,建设半导体高端石英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大口径石英管*只、石英舟托板500吨、石英舟侧板500吨、石英舟棒500吨、OP石英桶*只。项目原辅料:高纯石英砂、石墨电极、液氧、氢气等;生产工艺为:熔融、下料成型、冷加工、纯水冲洗、烘干、脱羟、检验包装入库。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46号),项目代码为:2311-*-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 (略) (略)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冲洗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与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一并接管至新沂经 (略) 工 (略) 理厂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熔融废气采用“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以熔融车间外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切削、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 (略) 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建设单位 | 新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 (略) (略) 3D打印产业园内A栋、D栋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沁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破碎机、色选机、水淬炉、磁选机、浮选机、烘干机、纯水设备、空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原辅料:石英颗粒、十二胺、煤油、油酸、氯化氢、PAC、PAM、氢氧化钠、硫酸、润滑油等;生产工艺为:色选、焙烧水淬、制砂筛分、磁选、电选、酸洗清洗(委外)、浮选、清洗、离心脱水、烘干、冷却、深度提纯、冷却、检测、包装,项目生产不含酸洗工艺。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58号),项目代码为:2312-*-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 (略) (略) 。本项目营运期水淬废水、浮选废水、清洗废水、脱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排水及碱喷淋废水经污水站(设计规模为300m3/d, (略) 理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一体化气浮装置+混凝反应槽+高效沉淀装置+中和搅拌水槽+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清水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至新沂经 (略) 工 (略) 理厂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焙烧废气、破碎粉尘、筛分粉尘一并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磁选粉尘、电选粉尘、烘干粉尘一并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提纯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旋风除尘器+二级碱喷淋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淬炉、浮选工序加热器、烘干炉须安装低氮燃烧器,水淬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并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要求 本项目以A栋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D栋厂房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生 (略) 理设施废过滤器及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 (略) 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2、
项目名称 | 半导体高端石英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拓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 (略) (略) 107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沁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连熔炉、脱羟炉、锯床等设备,建设半导体高端石英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大口径石英管*只、石英舟托板500吨、石英舟侧板500吨、石英舟棒500吨、OP石英桶*只。项目原辅料:高纯石英砂、石墨电极、液氧、氢气等;生产工艺为:熔融、下料成型、冷加工、纯水冲洗、烘干、脱羟、检验包装入库。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46号),项目代码为:2311-*-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 (略) (略)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冲洗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与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一并接管至新沂经 (略) 工 (略) 理厂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熔融废气采用“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以熔融车间外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切削、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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