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抖盟商贸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崇阳县抖盟商贸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崇 (略) (略) 崇阳县G106光祥精品家私城,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55′ 52.339″ ,北纬 29°28′03.089″ 。项目地块总面积 4525.1平方米。该地块原计划生产饲料,由于生产饲料未取得农业部批准文件,公司地块达不到批准生产饲料的条件规模,所以至今无法经营,另外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由 (略) 名称变更为崇 (略) ,该地块从2013年至今已为闲置居民房。一直未有人居住,部分空地被周边居民用作农用地,种植蔬菜。 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原权属于崇 (略) ,2024 年6月5日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通过土地出让形式 (略) 域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贯彻“住的放心,用的放心”的要求, (略) 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创新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对“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地块践行“不调查不开发、有污染不开发、不治理不开发、不达标不开发”的理念,将“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列入重点工作事项,将调查成果落地运用到监管、监测、执法诸环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本地块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公共服务用地,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实 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崇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 作,并根据上述要求于 2024 年 7月委托湖北 (略) 开展了该地 块环境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湖北 (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地块环境初步分析等手段,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最终编制完成了《崇阳县抖盟商贸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报告结论如下:崇 (略) 地块用地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选取土壤中7种重金属物质经过快筛检测,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满足后续土地实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
崇 (略) (略) 崇阳县G106光祥精品家私城,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55′ 52.339″ ,北纬 29°28′03.089″ 。项目地块总面积 4525.1平方米。该地块原计划生产饲料,由于生产饲料未取得农业部批准文件,公司地块达不到批准生产饲料的条件规模,所以至今无法经营,另外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由 (略) 名称变更为崇 (略) ,该地块从2013年至今已为闲置居民房。一直未有人居住,部分空地被周边居民用作农用地,种植蔬菜。 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原权属于崇 (略) ,2024 年6月5日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通过土地出让形式 (略) 域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贯彻“住的放心,用的放心”的要求, (略) 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创新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对“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地块践行“不调查不开发、有污染不开发、不治理不开发、不达标不开发”的理念,将“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列入重点工作事项,将调查成果落地运用到监管、监测、执法诸环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
本地块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公共服务用地,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实 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崇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 作,并根据上述要求于 2024 年 7月委托湖北 (略) 开展了该地 块环境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湖北 (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地块环境初步分析等手段,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最终编制完成了《崇阳县抖盟商贸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报告结论如下:崇 (略) 地块用地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选取土壤中7种重金属物质经过快筛检测,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满足后续土地实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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