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地块二期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兴隆地块二期D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兴隆地 (略) (略) (略) (略) (略) 东北角地段,该地块又分为A、B、C、D、E共5个子地块,本地块为兴隆地块二期D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9.#°。
调查地块总面积#.91m2。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常政发【2018】6号)文件及《 (略) 自然 (略) 关于兴隆地块二期A、B、C、D、E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湘常设字第#号)文件,同意将该地块 (略) 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作为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和二类居住用地(R2)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商业、商务和二类居住用地的情况,土地用途变更前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须按照要求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地块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兴隆地 (略) (略) (略) (略) (略) 东北角地段,该地块又分为A、B、C、D、E共5个子地块,本地块为兴隆地块二期D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9.#°。
调查地块总面积#.91m2。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常政发【2018】6号)文件及《 (略) 自然 (略) 关于兴隆地块二期A、B、C、D、E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湘常设字第#号)文件,同意将该地块 (略) 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作为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和二类居住用地(R2)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商业、商务和二类居住用地的情况,土地用途变更前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须按照要求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地块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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