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洪山青菱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洪山青菱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洪山青菱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武汉洪山青菱乡110千伏输变电工 (略) (略) 张家湾街道,站址 (略) 约25米,北 (略) 约10米,项目代码:2111-#-89-01-#,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9.#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一)新建2×50MVA主变压器(1#、2#主变);
(二)110kV出线4回,至南湖110kV变电站1回,新 (略) 0.24千米、T接巡司河-曹家铺11 (略) 1回,新 (略) 0.24千米、备用2回(为后续工程预留,不含二次设备);
(三)无功补偿装置2×(3.6+4.8)Mvar;
(四)建设相应的保护改造工程。
二、《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控制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变电站投运 (略) 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000V/m、100μT标准限值要求;确 (略) 投运后,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新建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投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 (略) 投运后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 (略) 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 (略) 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 (略) 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相应污染防治措 (略) 置,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 (略) 理,项目运行、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蓄电池和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应统一进行收集、运输、暂存和贮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防止二次污染。
(五)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投诉、信访的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同 (略) 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 (略)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逾期方开工建设的,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经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国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洪山青菱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武汉洪山青菱乡110千伏输变电工 (略) (略) 张家湾街道,站址 (略) 约25米,北 (略) 约10米,项目代码:2111-#-89-01-#,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9.#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一)新建2×50MVA主变压器(1#、2#主变);
(二)110kV出线4回,至南湖110kV变电站1回,新 (略) 0.24千米、T接巡司河-曹家铺11 (略) 1回,新 (略) 0.24千米、备用2回(为后续工程预留,不含二次设备);
(三)无功补偿装置2×(3.6+4.8)Mvar;
(四)建设相应的保护改造工程。
二、《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控制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变电站投运 (略) 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000V/m、100μT标准限值要求;确 (略) 投运后,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新建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投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 (略) 投运后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 (略) 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 (略) 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 (略) 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相应污染防治措 (略) 置,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 (略) 理,项目运行、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蓄电池和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应统一进行收集、运输、暂存和贮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防止二次污染。
(五)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投诉、信访的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同 (略) 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 (略)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逾期方开工建设的,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经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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