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工程涉及胶黄线迁改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工程涉及胶黄线迁改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沈 (略) 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工程涉及山东省天 (略) 胶黄线迁改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九龙街道和洋河镇内 | |
建设单位: | 山东省天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第一段 (略) 理管段长度600m,迁改新建管道长度750m;第二段 (略) 理管段长度200m,迁改新建管道长度220m;第三段 (略) 理管段长度2000m,迁改新建管道长度2400m.本工程仅 (略) 部改线,且改线后管道与原管道长度接近,不涉及输气站场的增减与变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327号)《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要求,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申领合规环保码、加装定位等方式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确保尾气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进 (略) 理,施工设备和材料冲洗废水、试压废水、旧管道清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向水体内排放废水、废液,不得向水体内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组织与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 (略) 线,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须 (略) 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村庄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焊条、废防腐材料及废混凝土等,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底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至指 (略) 置,顶管废弃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并在泥浆池收集晾干后,作为一般固废由相关单 (略) 置,拆除的旧管道归还产权单位,清管废渣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垃圾堆放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略) 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项目开工前应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基本农 (略) 内的土壤单独开挖、单独堆放、单独回填,严禁将基本农 (略) 范围内土壤 (略) 域土壤混合,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沈 (略) 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工程涉及山东省天 (略) 胶黄线迁改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九龙街道和洋河镇内 | |
建设单位: | 山东省天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第一段 (略) 理管段长度600m,迁改新建管道长度750m;第二段 (略) 理管段长度200m,迁改新建管道长度220m;第三段 (略) 理管段长度2000m,迁改新建管道长度2400m.本工程仅 (略) 部改线,且改线后管道与原管道长度接近,不涉及输气站场的增减与变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327号)《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要求,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申领合规环保码、加装定位等方式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确保尾气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进 (略) 理,施工设备和材料冲洗废水、试压废水、旧管道清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向水体内排放废水、废液,不得向水体内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组织与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 (略) 线,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须 (略) 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村庄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焊条、废防腐材料及废混凝土等,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底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至指 (略) 置,顶管废弃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并在泥浆池收集晾干后,作为一般固废由相关单 (略) 置,拆除的旧管道归还产权单位,清管废渣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垃圾堆放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略) 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项目开工前应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基本农 (略) 内的土壤单独开挖、单独堆放、单独回填,严禁将基本农 (略) 范围内土壤 (略) 域土壤混合,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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