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9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移动高压注汽锅炉项目 | (略) | 胜利油田 (略) | 新疆 (略) | 项目位 (略) (略) 风城油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台15t/h车载移动式注汽锅炉及配套设施,每台锅炉配备10m3防渗排污罐,供水、供气管线均依托风城油 (略) 已有管线,为稠油井提供注汽服务,服务范围为风城油 (略) 内。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m3/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燃气锅炉废气经低 (略) 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防渗排污罐收集后,拉运至风城油田1号稠油 (略) 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 (略) 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 (略) 置工作。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物和废机油,委托有相关资质 (略) 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无 |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移动高压注汽锅炉项目 | (略) | 胜利油田 (略) | 新疆 (略) | 项目位 (略) (略) 风城油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台15t/h车载移动式注汽锅炉及配套设施,每台锅炉配备10m3防渗排污罐,供水、供气管线均依托风城油 (略) 已有管线,为稠油井提供注汽服务,服务范围为风城油 (略) 内。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m3/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燃气锅炉废气经低 (略) 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防渗排污罐收集后,拉运至风城油田1号稠油 (略) 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 (略) 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 (略) 置工作。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物和废机油,委托有相关资质 (略) 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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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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