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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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 (略) 窗口( (略) (略) 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2T/h 沼气余热锅炉技改项目

(略) (略) (略) 999号

山 (略) (略)

山东海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在 (略) 内建设一台2t/h沼气锅炉,并配套建设软水罐、分汽包、循环泵、冷凝器等设备,将原火炬焚烧的沼气用来生产蒸汽,厂区现有工程蒸汽外购自山东 (略) ,本项目建 (略) 外购蒸汽量减少4800t/a。

1、锅炉以沼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 (略)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和锅炉排污水与企业污水站的出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 3416.3-2018)表2要求后,共 (略) (略) (略) 。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环境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5、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加强锅炉车间、污水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7、锅炉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 (略) 窗口( (略) (略) 228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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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2T/h 沼气余热锅炉技改项目

(略) (略) (略) 999号

山 (略) (略)

山东海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在 (略) 内建设一台2t/h沼气锅炉,并配套建设软水罐、分汽包、循环泵、冷凝器等设备,将原火炬焚烧的沼气用来生产蒸汽,厂区现有工程蒸汽外购自山东 (略) ,本项目建 (略) 外购蒸汽量减少4800t/a。

1、锅炉以沼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 (略)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和锅炉排污水与企业污水站的出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 3416.3-2018)表2要求后,共 (略) (略) (略) 。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环境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5、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加强锅炉车间、污水 (略) 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7、锅炉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 (略) 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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