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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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略) 工业 (略)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长工信发〔2024〕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 (略)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融合创新产品研发及应用服务,对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视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等,并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分类分级给予最高不超过*元/项的奖励。其中:

1.对获得2023—2024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或涉及“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不超过*元/项;

2.其余项目按照不超过*元/项标准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资质要求

1.项目申报 (略) 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已 (略)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

3.列入“ (略) ”和“ (略) ”信用黑名单的,不得申报;近一年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不得申报;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前;

5.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了融合创新应用,且关键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3.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贴花);

6.2023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盖章);

7.2023年末从业人员数量佐证材料(社保缴纳证明);

8.佐证项目投资的合同和发票;

9.其他材料(如: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企业发明专利、软著等技术突破成果证明等)。

其中,1-8项为必要材料,缺一不可。

五、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对照本通知准备申报材料,并在11月1日 (略) 企业 (略) (http://**)完成申报。

2.初审推荐。我局对申报企业的近2年营收等进行核实并统计汇总,形成《20 (略)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在11月6日前完成初审,并 (略) 联合行文向长沙推荐。

3.资格复审。 (略) (略) 人工智能与数 (略) 基于初审推荐和企业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资质符合性进行复审;

4.专家评审。 (略) (略) 组织,由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部分申报项目现场复核。主要内容包括:(1)申报企业的总体情况和主要能力指标;(2)申报 (略) 线的真实性、可操作性和示范带动性,项目应用效果评估;(3)申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4)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5.审定与公示。 (略) (略) 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确定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略) 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

6.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资金拨付。

六、其他事项

1.本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应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申报及申报材料提交;逾期系统不再开放,不再受理相关申报。

2.联系方式:

(略) 信息化科傅作为*

(略) 企业科 欧阳娅琼 *

项目管理系统操作咨询周游*



附件:

1.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表

2.项目申报书

3.信用承诺书

4.20 (略)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



(略) 工业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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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略) 工业 (略)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长工信发〔2024〕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 (略)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融合创新产品研发及应用服务,对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视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等,并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分类分级给予最高不超过*元/项的奖励。其中:

1.对获得2023—2024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或涉及“车路云一体化”应用示范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不超过*元/项;

2.其余项目按照不超过*元/项标准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相关类别荣誉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资质要求

1.项目申报 (略) 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已 (略)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

3.列入“ (略) ”和“ (略) ”信用黑名单的,不得申报;近一年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不得申报;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前;

5.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了融合创新应用,且关键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3.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贴花);

6.2023年度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盖章);

7.2023年末从业人员数量佐证材料(社保缴纳证明);

8.佐证项目投资的合同和发票;

9.其他材料(如: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企业发明专利、软著等技术突破成果证明等)。

其中,1-8项为必要材料,缺一不可。

五、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对照本通知准备申报材料,并在11月1日 (略) 企业 (略) (http://**)完成申报。

2.初审推荐。我局对申报企业的近2年营收等进行核实并统计汇总,形成《20 (略)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在11月6日前完成初审,并 (略) 联合行文向长沙推荐。

3.资格复审。 (略) (略) 人工智能与数 (略) 基于初审推荐和企业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资质符合性进行复审;

4.专家评审。 (略) (略) 组织,由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部分申报项目现场复核。主要内容包括:(1)申报企业的总体情况和主要能力指标;(2)申报 (略) 线的真实性、可操作性和示范带动性,项目应用效果评估;(3)申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4)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5.审定与公示。 (略) (略) 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确定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略) 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

6.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资金拨付。

六、其他事项

1.本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应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申报及申报材料提交;逾期系统不再开放,不再受理相关申报。

2.联系方式:

(略) 信息化科傅作为*

(略) 企业科 欧阳娅琼 *

项目管理系统操作咨询周游*



附件:

1.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表

2.项目申报书

3.信用承诺书

4.20 (略) 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



(略) 工业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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