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路东侧、规划山门街北侧公开出让地块东南新区E1-06、E1-07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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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路东侧、规划山门街北侧公开出让地块东南新区E1-06、E1-07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由来

(略) 东侧、规划山门街北侧公开出让地块( (略) E1-06、E1-07部分地块) (略) 钟家庄街道山 (略) ,地块北侧 (略) 场及泽州县土产仓库、 (略) 、南至山门街、东至山门村。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略)m2,合计约28.65亩,场地中心坐标:E:112.(略)、N:35.(略)。根据《 (略) 城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表》,本地块原地类为农用地0.0131公顷、建设用地1.8966公顷,原土地使用者为钟家庄街 (略) 山 (略) (略) 。 (略) 规划和 (略) 对该地下发的《规划条件》(编号:晋规件字2024第【34】号),本地块总用地1.9097公顷拟变更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土地使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筑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依法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6月,山西中政 (略)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 (略) 东侧、规划山门街北侧地块( (略) E1-06、E1-07部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二、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用途是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根据识别,地块内污染源主要是历史上紧邻企业红星炼 (略) (略) 生产时期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后期场地内建筑拆迁、平整场地时机械车辆和施工车辆有可能产生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和后期生活垃圾的堆放可能对地块产生影响。调查地块所在位 (略) 域历史上1993年-1996年是红星炼铁厂,1996年-201 (略) (略) 。通过访谈,生产年限均较短,间断生产。主要污染物有重金属(镉、铜、汞、铅、锰、锌)、氨氮、苯系物、多环芳烃、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非(略)烷总烃、挥发酚(苯酚、邻(略)酚、对/间-(略)酚、2,4-二(略)酚);经营期间生产厂房的拆迁、后 (略) 域的拆迁及地块平整过程中汽车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地块内东侧生活垃圾和杂填土的堆放,主要污染源为氨氮。

地块相邻及周边地块污染源主要为历史 (略) 城区恒兴建材厂、 (略) 城区满意食品加工厂、 (略) (略) 、混凝土搅拌站、现状企业白水东街加油站、汽车4S店等,污染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径流对本地块土壤造成影响。污染物有氟化物、硫化物、非(略)烷总烃、苯系物、石油烃(C10-C40)。

综上,本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分析出地块内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按照保守原则,本地块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参考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重金属(锰、锌)、氨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芘)、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挥发酚(苯酚、邻(略)酚、对/间-(略)酚、2,4-二(略)酚)为第二阶段的检测因子。

三、结论

项目组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识别结果,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探、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与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指南以及检测机构的要求,对钻探、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和样品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初步调查阶段共设置7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1个土壤背景点位。共检测19个土壤样品设置。检测因子包括基础45项和重金属(锰、锌)、氨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芘)、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挥发酚(苯酚、邻(略)酚、对/间-(略)酚、2,4-二(略)酚)。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锌、锰)以及二氯(略)烷、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烃、氨氮有检出,VOCs(不包含二氯(略)烷)、SVOCs、氰化物、挥发酚和多环芳烃等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筛选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检出污染物项目,参考河北地方筛选值、四川省、江西省地方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目前未受到污染,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河北,山西, (略) ,泽州县,江西,四川,晋城

一、项目由来

(略) 东侧、规划山门街北侧公开出让地块( (略) E1-06、E1-07部分地块) (略) 钟家庄街道山 (略) ,地块北侧 (略) 场及泽州县土产仓库、 (略) 、南至山门街、东至山门村。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略)m2,合计约28.65亩,场地中心坐标:E:112.(略)、N:35.(略)。根据《 (略) 城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表》,本地块原地类为农用地0.0131公顷、建设用地1.8966公顷,原土地使用者为钟家庄街 (略) 山 (略) (略) 。 (略) 规划和 (略) 对该地下发的《规划条件》(编号:晋规件字2024第【34】号),本地块总用地1.9097公顷拟变更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现土地使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筑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依法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6月,山西中政 (略)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 (略) 东侧、规划山门街北侧地块( (略) E1-06、E1-07部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二、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上用途是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根据识别,地块内污染源主要是历史上紧邻企业红星炼 (略) (略) 生产时期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后期场地内建筑拆迁、平整场地时机械车辆和施工车辆有可能产生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和后期生活垃圾的堆放可能对地块产生影响。调查地块所在位 (略) 域历史上1993年-1996年是红星炼铁厂,1996年-201 (略) (略) 。通过访谈,生产年限均较短,间断生产。主要污染物有重金属(镉、铜、汞、铅、锰、锌)、氨氮、苯系物、多环芳烃、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非(略)烷总烃、挥发酚(苯酚、邻(略)酚、对/间-(略)酚、2,4-二(略)酚);经营期间生产厂房的拆迁、后 (略) 域的拆迁及地块平整过程中汽车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地块内东侧生活垃圾和杂填土的堆放,主要污染源为氨氮。

地块相邻及周边地块污染源主要为历史 (略) 城区恒兴建材厂、 (略) 城区满意食品加工厂、 (略) (略) 、混凝土搅拌站、现状企业白水东街加油站、汽车4S店等,污染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径流对本地块土壤造成影响。污染物有氟化物、硫化物、非(略)烷总烃、苯系物、石油烃(C10-C40)。

综上,本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分析出地块内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按照保守原则,本地块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参考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重金属(锰、锌)、氨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芘)、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挥发酚(苯酚、邻(略)酚、对/间-(略)酚、2,4-二(略)酚)为第二阶段的检测因子。

三、结论

项目组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识别结果,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探、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与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指南以及检测机构的要求,对钻探、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和样品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初步调查阶段共设置7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1个土壤背景点位。共检测19个土壤样品设置。检测因子包括基础45项和重金属(锰、锌)、氨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芘)、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挥发酚(苯酚、邻(略)酚、对/间-(略)酚、2,4-二(略)酚)。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锌、锰)以及二氯(略)烷、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烃、氨氮有检出,VOCs(不包含二氯(略)烷)、SVOCs、氰化物、挥发酚和多环芳烃等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筛选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检出污染物项目,参考河北地方筛选值、四川省、江西省地方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目前未受到污染,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河北,山西, (略) ,泽州县,江西,四川,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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