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4〕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相关专家对中城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解决排碱沟的淤堵问题,清除渠道的淤泥及杂草,使得沟道排水顺畅从而减轻沿线农田的土壤盐渍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兴旺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沟道疏浚0.31km,碱沟清淤及砌护0.31km,砌护形式 (略) 垫+植草砖砌护,新建1座生产桥,排碱沟两侧土方平整及附属配套设施。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9.(略)元。其中:工程费用80.(略)元,其他费用6.(略)元,预备费2.(略)元。资金来源 (略) 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 (略) 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80.86 | 80.86 | |||
1 | 沟道K0+000-K0+310格宾砌护 | 70.38 | 70.38 | |||
2 | 砌筑桥板、枕梁 | 8.74 | 8.74 | |||
3 | 施工临时工程 | 0.79 | 0.79 | |||
4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0.95 | 0.95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37 | 6.37 | |||
1 | 工程监理费 | 1.46 | ||||
2 |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0.40 | ||||
3 | 竣工决算编制费 | 0.36 | ||||
4 | 招标服务费 | 0.40 | ||||
5 | 设计费 | 2.02 | ||||
6 | 测量费 | 1.00 | ||||
7 | 试验检测费 | 0.73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2.62 | 2.62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80.86 | 8.99 | 89.85 | ||
五 | 投资比(%) | 90.00 | 10.00 | 100.00 |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4〕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9-(略)-04-01-(略)。相关专家对中城 (略) 编制的《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解决排碱沟的淤堵问题,清除渠道的淤泥及杂草,使得沟道排水顺畅从而减轻沿线农田的土壤盐渍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兴旺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沟道疏浚0.31km,碱沟清淤及砌护0.31km,砌护形式 (略) 垫+植草砖砌护,新建1座生产桥,排碱沟两侧土方平整及附属配套设施。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9.(略)元。其中:工程费用80.(略)元,其他费用6.(略)元,预备费2.(略)元。资金来源 (略) 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 (略) 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兴旺村排碱沟砌护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80.86 | 80.86 | |||
1 | 沟道K0+000-K0+310格宾砌护 | 70.38 | 70.38 | |||
2 | 砌筑桥板、枕梁 | 8.74 | 8.74 | |||
3 | 施工临时工程 | 0.79 | 0.79 | |||
4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0.95 | 0.95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37 | 6.37 | |||
1 | 工程监理费 | 1.46 | ||||
2 |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0.40 | ||||
3 | 竣工决算编制费 | 0.36 | ||||
4 | 招标服务费 | 0.40 | ||||
5 | 设计费 | 2.02 | ||||
6 | 测量费 | 1.00 | ||||
7 | 试验检测费 | 0.73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2.62 | 2.62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80.86 | 8.99 | 89.85 | ||
五 | 投资比(%) | 90.00 | 1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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