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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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现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予以公开。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

建设地址:本工程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工 (略) 域位于河北 (略) (略) ,西起NA8 路,东至NA11 路,北起EB4 路,南至EA4 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主要包括干(支)线综合管廊工程。干(支)线综合管廊2 条,总长约5.52 公里,分别为EA4 路 (NA8~NA11

段)管廊长5.21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NA10 路(EA4 至ED55 段)长0.15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ED55 路单建段主管廊长0.03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EB8 路(NA10 (略) )管廊长0.06 公里,等级为支线型管廊;EA4 路(NA10 (略) )管廊长0.07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 (略) (略)

联系人:豆工

联系电话:*

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基本信息

监测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巨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附件: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2024年第2季度报告表 .pdf

中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现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予以公开。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

建设地址:本工程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工 (略) 域位于河北 (略) (略) ,西起NA8 路,东至NA11 路,北起EB4 路,南至EA4 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主要包括干(支)线综合管廊工程。干(支)线综合管廊2 条,总长约5.52 公里,分别为EA4 路 (NA8~NA11

段)管廊长5.21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NA10 路(EA4 至ED55 段)长0.15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ED55 路单建段主管廊长0.03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EB8 路(NA10 (略) )管廊长0.06 公里,等级为支线型管廊;EA4 路(NA10 (略) )管廊长0.07 公里,等级为干线型管廊。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 (略) (略)

联系人:豆工

联系电话:*

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基本信息

监测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巨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附件: (略) 干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期)2024年第2季度报告表 .pdf

中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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