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承德县 (略)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承德县 (略)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略) 承德县岗子满族乡曹家沟村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5亩,新建原料库、料仓、隔渣筛分车间、磨选车间、选钛车间、选磷车间、干选车间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购置设备螺旋溜槽、浮选机、立环磁选机等。项目建成后 (略) 理尾矿150方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承德县 (略)
(2)通讯地址: (略) 承德县岗子满族乡曹家沟村
(3)联系人:陈玉良
(4)联系方式:#
三、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
(1)评价单位名称:河北金酬 (略)
(2)联系人:赵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 (略) 址:
链接:http://** 提取码:lize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词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2024年10月29日 (略) 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承德县 (略)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承德县 (略)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略) 承德县岗子满族乡曹家沟村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5亩,新建原料库、料仓、隔渣筛分车间、磨选车间、选钛车间、选磷车间、干选车间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购置设备螺旋溜槽、浮选机、立环磁选机等。项目建成后 (略) 理尾矿150方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承德县 (略)
(2)通讯地址: (略) 承德县岗子满族乡曹家沟村
(3)联系人:陈玉良
(4)联系方式:#
三、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
(1)评价单位名称:河北金酬 (略)
(2)联系人:赵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 (略) 址:
链接:http://** 提取码:lize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词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2024年10月29日 (略) 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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