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源--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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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源--拟审批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对天津金盛源建材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八里台镇国家农业 (略) 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金盛源 (略) 新建项目

天津金盛源 (略)

(略) (略) 小站镇黄 (略) (略) 12号

(略) 嘉禾 (略)

天津金盛源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 (略) 天庆混 (略) (略) (略) 小站镇黄 (略) (略) 12号的闲置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吨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1)废气:

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用于排放原料卸料、计量、投料产生的废气。项目共设置4个粉料筒仓,装有原料(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粉)的密闭罐车下料口与筒仓上料口利用管道密闭连接,卸料废气通过每个粉料筒仓顶部设置的脉冲袋式除尘(1#~4#)的处理,上述废气经管道汇总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水泥、矿粉等计量斗顶部及搅拌机均设有呼吸口,计量、投料废气通过 (略) 废气管道汇总后经袋式除尘器(5#)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P1、P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经预测, (略) 颗粒物的预测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主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纱布、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 (略) 理处置;废滤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 (略) 管理部门 (略) 理。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 (略) 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不利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4.10.30-2024.11.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略) (略) 关于对天津金盛源建材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八里台镇国家农业 (略) 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金盛源 (略) 新建项目

天津金盛源 (略)

(略) (略) 小站镇黄 (略) (略) 12号

(略) 嘉禾 (略)

天津金盛源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 (略) 天庆混 (略) (略) (略) 小站镇黄 (略) (略) 12号的闲置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吨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1)废气:

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用于排放原料卸料、计量、投料产生的废气。项目共设置4个粉料筒仓,装有原料(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粉)的密闭罐车下料口与筒仓上料口利用管道密闭连接,卸料废气通过每个粉料筒仓顶部设置的脉冲袋式除尘(1#~4#)的处理,上述废气经管道汇总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水泥、矿粉等计量斗顶部及搅拌机均设有呼吸口,计量、投料废气通过 (略) 废气管道汇总后经袋式除尘器(5#)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P1、P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经预测, (略) 颗粒物的预测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主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纱布、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 (略) 理处置;废滤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 (略) 管理部门 (略) 理。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 (略) 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不利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4.10.30-2024.11.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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