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海创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关于江西海创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现按程序将江西海 (略) 厂区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的变更资料进行批前公示。
一、变更内容
1、综合楼地下室原建筑面积为363.19㎡,调整后为367.56㎡,增加4.37㎡;一层增加雨棚,二层至六层因造型需求,每层建筑面积减少2.05㎡,原建筑面积为8299.10㎡,调整后为8271.49㎡,减少27.61㎡,详附件调整综合楼地下室,一层至六层平面图。
2、1#厂房一层由于造型需求,一层建筑面积减少16.63㎡,屋顶建筑增加面积4.71㎡,原建筑面积为(略).86㎡,调整后为(略).94㎡,减少11.92㎡,详附件调整1#厂房一层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
3、门卫门廊设计时没有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需要增加面积,原建筑面积为72.40㎡,调整后为81.20㎡,增加8.8㎡,详附件调整门卫一层平面图。
4、机动车位数32个,位置有所变动,非机动车位由316个改为319个,位置有所变动,详附件调整交通分析图。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由(略).39㎡调整为(略).78㎡;计容建筑面积由(略).65㎡调整为(略).67㎡;建筑投影面积由(略).88㎡调整为(略).53㎡;绿地面积由1597.82㎡调整为1046.04㎡;绿地率由7.75%调整为5.07%,建筑密度由53.73%调整为54.22%,详附件调整总平面图和绿地计算图。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若对方案有疑义者,可与县 (略) 规划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略),联系邮箱:*@*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变更总平图.pdf
安福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
(一审一校:毛宇杰;二审二校:刘小辉;三审三校:王激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现按程序将江西海 (略) 厂区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的变更资料进行批前公示。
一、变更内容
1、综合楼地下室原建筑面积为363.19㎡,调整后为367.56㎡,增加4.37㎡;一层增加雨棚,二层至六层因造型需求,每层建筑面积减少2.05㎡,原建筑面积为8299.10㎡,调整后为8271.49㎡,减少27.61㎡,详附件调整综合楼地下室,一层至六层平面图。
2、1#厂房一层由于造型需求,一层建筑面积减少16.63㎡,屋顶建筑增加面积4.71㎡,原建筑面积为(略).86㎡,调整后为(略).94㎡,减少11.92㎡,详附件调整1#厂房一层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
3、门卫门廊设计时没有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需要增加面积,原建筑面积为72.40㎡,调整后为81.20㎡,增加8.8㎡,详附件调整门卫一层平面图。
4、机动车位数32个,位置有所变动,非机动车位由316个改为319个,位置有所变动,详附件调整交通分析图。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由(略).39㎡调整为(略).78㎡;计容建筑面积由(略).65㎡调整为(略).67㎡;建筑投影面积由(略).88㎡调整为(略).53㎡;绿地面积由1597.82㎡调整为1046.04㎡;绿地率由7.75%调整为5.07%,建筑密度由53.73%调整为54.22%,详附件调整总平面图和绿地计算图。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若对方案有疑义者,可与县 (略) 规划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略),联系邮箱:*@*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变更总平图.pdf
安福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
(一审一校:毛宇杰;二审二校:刘小辉;三审三校:王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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