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迁址扩建项目 | 昌黎县十里铺乡十里铺村(原 (略) 院内) | 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 | (略) | 项目利用原有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厂房8000平方米进行改造,分两期进行,一期为新建生态门、复合门及烤漆衣柜生产线二条。二期为将原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三条生产线搬 (略)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分期,所有生产线一起建设并投入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套生态门、复合门及烤漆衣柜。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在开料、雕刻、精裁工序均配有引风管收集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脉冲布袋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项目各喷漆房密闭,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帘+干式双级过滤(过滤纸+过滤布袋)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打磨室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收尘柜收集后经车间无组织排放,覆膜、包覆、刷胶、封边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二*苯、非*烷总烃外排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 (略) 内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相关要求。 (三)项目喷漆房水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东、西、北侧)、4类(南侧)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木材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木屑及刨花、废胶桶、废砂纸、废布袋、除尘灰、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漆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胶桶内袋、废油漆桶、油漆漆渣、废喷头、废胶刷、喷漆后打磨过程产生的收尘灰、有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纸袋/过滤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收集,暂 (略) 危废间内,定期送有资 (略) (略) 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 无 | 无 |
2024年10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迁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迁址扩建项目 | 昌黎县十里铺乡十里铺村(原 (略) 院内) | 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 | (略) | 项目利用原有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厂房8000平方米进行改造,分两期进行,一期为新建生态门、复合门及烤漆衣柜生产线二条。二期为将原秦皇岛鑫艺森木门厂三条生产线搬 (略)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分期,所有生产线一起建设并投入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套生态门、复合门及烤漆衣柜。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在开料、雕刻、精裁工序均配有引风管收集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脉冲布袋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项目各喷漆房密闭,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帘+干式双级过滤(过滤纸+过滤布袋)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打磨室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收尘柜收集后经车间无组织排放,覆膜、包覆、刷胶、封边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二*苯、非*烷总烃外排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 (略) 内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相关要求。 (三)项目喷漆房水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东、西、北侧)、4类(南侧)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木材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木屑及刨花、废胶桶、废砂纸、废布袋、除尘灰、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漆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胶桶内袋、废油漆桶、油漆漆渣、废喷头、废胶刷、喷漆后打磨过程产生的收尘灰、有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纸袋/过滤布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收集,暂 (略) 危废间内,定期送有资 (略) (略) 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 无 | 无 |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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